商务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没有享受特殊待遇
中国网财经10月28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8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世贸组织第八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下面一个情况,就是在中国入世20年之后,中国颁布了新的《外商投资法》,也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有一些人士依然觉得,中国依然有一些领域还未向外资开放,国有企业仍然获得了差别待遇,同时中国也没有兑现曾经承诺过的一些改革。想问一下您对这些问题作何回应?谢谢。
王受文:
好,谢谢你的提问。我刚刚在回答前一个问题时已经强调,中国在世贸组织加入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需要履行的义务,已经完全完成,不存在我们已经作过承诺要进行改革,现在还没有完成的情况。这个问题中你提到了国有企业还享受特殊的优惠待遇,你还讲到有一些领域对外资不开放,我想说,关于国有企业是否享受特殊待遇的问题,中国《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中国的国有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没有享受特殊待遇。
实际上,近年来,我们还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已经超过70%,上市公司是国企混改的重要载体,我给大家一个数字,国企控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占到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67%,利润占到88%。国有企业并不享受特殊待遇,它是根据《宪法》规定的开展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
你刚刚提到,《外商投资法》已经实施,但是有人批评说,有一些外资领域仍然是禁止外资参加的。我想说,中国的外资市场准入开放越来越多,这个越来越多是我们自主开放的结果,不是WTO规定的义务。在WTO中,关于投资只有一个协定,叫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即TRIMs协定,中国已经完全履行这个协定,现在大家提到的,有些领域为什么还是禁止或者限制外资?因为WTO没有规定,而且很多国家都有类似这样的禁止或者限制,中国也希望有一些禁止和限制能够取消,但是这就需要WTO进行谈判,或者我们需要谈双边的投资协定。比如中美曾经谈过投资协定,中欧投资协定双方已经宣布结束谈判,但需要进一步批准。就是说,通过双边投资协定、包含投资章节的自由贸易协定来进一步扩大开放,减少外资准入限制,这是需要通过另外的渠道来解决投资限制的问题。中国愿意通过自贸协定、通过双边投资协定来处理这个问题,比如中国已经提出正式申请加入CPTPP,CPTPP对投资规定的标准是很高的,中国愿意通过这些渠道来处理。如果说中国现在的投资限制违背了WTO的规定,这是不公平的、不合理的。
所以,我们对一些国家提出来中国应该进一步放宽投资准入这个愿望表示理解,但是以此批评中国,说中国没有履行WTO的规定,这是不合理、不公平的,也是不能够接受的。
总的来说,中国已经完全履行了入世所作出的一切承诺,中国国有企业作为一个平等的市场主体,根据《宪法》规定,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中国在投资领域方面,已经完全履行了WTO义务,而且我们愿意通过自主的方式,不断扩大开放。大家知道,我们投资准入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即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有190多项,现在自贸试验区限制措施负面清单中只有30项,所以我们投资准入的开放步伐是很大的,我们愿意通过自主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外资准入的机会,我们也愿意通过双边投资协定、自贸协定,或者在WTO中就投资议题进行谈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