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国内1.9亿个人投资者?打牢资本市场发展根基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已突破1.9亿,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牵系着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资本市场长远发展,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那么,我国投资者保护成效如何?还面临哪些“硬骨头”待啃?下一步应如何攻坚克难?
打牢资本市场发展根基
目前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资本市场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已拥有4400多家上市公司,逾80万亿元的总市值,上市公司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广大投资者的鼎力支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表示,截至今年7月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合计达16.91万亿元,这些资金为国企改革、民企发展、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资本保障,可以说,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源。
总体看,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1.9亿证券投资者中,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占比达97%。部分中小投资者专业知识较为欠缺、风险意识较为淡薄、风险承受能力不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在市场中整体处于弱势地位,迫切需要加强保护。
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努力将投资者保护工作推上新台阶。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落地,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全面开通,投资者教育服务更有针对性,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立体化的投资者保护格局逐渐形成。
与此同时,投资者保护也不断面临新的变化与挑战。“注册制改革带来了监管理念、监管体制和监管方式的转型,带动了一系列关键制度的创新,给投资者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等长期战略目标更是对投资者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说。
阎庆民表示,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方,是资本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证监会始终坚持当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守护人,持续健全立体有机的投资者保护体系。下一步将从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让投资者共享资本市场改革红利,进一步强化投资者教育,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建设让投资者满意的投教基地等方面着手发力,以更好发挥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保护好投资者,首先要帮助投资者清楚了解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主要渠道。“透明、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是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宋志平表示,尤其是注册制背景下,上市公司要更加注重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以利于投资者审慎作出投资决策,形成合理价格,从而更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为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近年来,上海证券交易所持续加强上市公司风险排摸,推动风险化解,将投资者保护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董国群介绍,上交所一方面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对于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公司,督促其做好风险揭示,强化信披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投资者获得足够的信息,能够结合自身实际,理性作出投资决策;另一方面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权,严把公司停复牌和相关操作事项,确保交易的连续性和充分性,充分释放风险,为后续风险处置和市场出清创造空间。
投资者和上市公司“面对面”沟通交流也走向常规化。今年,全市场共有3756家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占披露年报公司总数的87.41%。其中,超过九成的业绩说明会由董事长、总经理等“掌门人”亲自出席,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交流的深度、广度有所提升,互动更加有效。
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源头活水。当前,4400多家A股上市公司已成为我国经济中最活跃、最富创造力的中坚力量,越来越多上市公司以“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数据显示,近3年上市公司派现金额连续突破万亿元,2020年达到1.52万亿元,再创新高;2020年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达3003家,连续3年分红总额突破万亿元。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方,是资本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护投资者,对于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意义重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郭瑞明表示。
夯实制度基础
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低,投资者维权成本高,是投资者保护的一大难题。近年来,相关部门不断建章立制,夯实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基础,织牢投资者“保护网”。
制度供给在持续完善,监管效能得到提高。去年3月,新《证券法》开始施行,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今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着力解决近年来证券期货犯罪成本低、恶性财务造假频发等问题;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近日,《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草案)》获批通过,对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采取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投资者损失等的措施作出规定,及时依法依规对投资者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随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之网”越织越细,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大幅提升,投资者维权取得新成效。民事赔偿诉讼方面,首例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首例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支持诉讼获得胜诉,普通代表人支持诉讼已有案件宣判。
纠纷调解方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设立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组织,开通小额纠纷调解快速通道,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让投资者足不出户便享有优质诉调服务。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的永恒主题。”阎庆民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推进投资者保护制度落地实施,制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管理相关暂行规定,有序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常态化的开展,全面提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丰富支持诉讼实践案件类型。
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和长期任务。专家认为,应着力推动市场各方归位尽责,立法、执法等部门以及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都应付出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共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建设一个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