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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4000余元 被责令限期整改

时间:2021-09-16 15:27:2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9月16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昨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2021年第五期曝光典型案件”。

其中,2021年2月,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医保局对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日常巡查时发现,该院存在无指征检查,数字化摄影及胶片无报告单,一般专项护理、超声雾化、膀胱冲洗无医嘱或医嘱与收费不一致等违规结算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4745.49元。

依据《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加强医保医师协议管理的通知》,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该院医师张某某未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记录病历、未做到准确记录病历,曹某某未按规定履行参保人员(家属)知情同意和签字制度,各扣除医师积分1分;2、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同时按规定扣除违约金;3、约谈医院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等。目前,该院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4745.49元和违约金已全部缴纳。

资料显示,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成立于1949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共有春熙和沙河两个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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