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出台措施加快推进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发展
日前,永定区采取8条措施加快推进区、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发展,以优化组合全区物流配送资源,促进全区物流降本增效,完善当前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健全网络节点,实现城乡物资双向的高效顺畅流动,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永定区加强规划引领,合理布局物流园区。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一个以上物流园区,面积不少于200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建设物流园区,引导物流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
永定区支持交通物流企业享受灵活的土地使用政策。对纳入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或省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库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项目,以及为生产配套的仓储物流项目的新增用地,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政策。交通物流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交通物流企业,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规定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1年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允许交通物流企业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
为扶持交通物流产业集聚发展,永定区规定,凡在永定新注册的交通物流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由受益财政按其年度地方贡献的5%—15%予以分档扶持,其中5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按5%给予扶持,100万元(含)—300万元按10%给予扶持,300万元(含)—500万元按15%给予扶持。
为鼓励货运企业做大做强,永定区对当年新注册并纳入规上服务业管理的运输企业,年营业额(在永定开票额)2000万元以上,营业额增长20%以上(当年新上企业不要求),纳税额占营业额比重达2%以上,按营业额5‰的7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货运物流企业新购置在永定区挂牌的货运物流车辆,吨位≥10吨/辆(含牵引车),每辆一次性奖励2000元;5吨/辆≤吨位<10吨/辆,每辆一次性奖励1500元;吨位<5吨/辆,每辆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外挂车辆首次回迁永定的,参照新购置挂牌车辆的标准予以奖励。
永定区还鼓励快递业做大做强,提升农村快递通达率。对在永定注册的且运营一年以上、与3个以上快递品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乡村快递综合服务站点达到20个以上且年实际纳税额达到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物流、仓储、配送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奖励。
为鼓励建设村级配送站,永定区对当年新增村级快递网点,并按标准建设的,经区交通运输、供销、邮管中心现场验收后,给予每个门店一次性补贴2000元。
为鼓励客运企业牵头相关寄递业进行物流配送,永定区深化农村客运与邮政快递融合,鼓励在保障农村旅客乘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农村客运车辆、城乡公交车辆代送已经安检的邮件、快件包裹农产品物资等服务,提高农村客运、城乡公交经营者运营效益。
永定区积极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对投资50万元(含)以上建设物流信息化平台的国家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