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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农村银行状告四川信托,案由系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2021-08-10 19:26: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乐居财经讯 张林霞 8月10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新增立案,案号为(2021)川01执4400号,立案法院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原告为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案由系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立案日期为2021-08-09。

据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6日,法定代表人黄晓峰,注册资本35亿元,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等。大股东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0388%;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宏达股份600331.SH)分别持股30.2534%、22.1605%。

另悉,四川信托共涉及司法案件665起,共538个风险关系对象,有被执行人记录2条,被执行总金额4825.78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647条,共68条对外投资信息。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4-28,法定代表人吴敏,注册资本376127.5076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公司大股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由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14%。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603起,共932个风险关系对象,有裁判文书记录647条,共23条对外投资信息,共347条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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