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政策加速落地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国务院近日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着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
业内人士表示,住房问题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未来我国将形成覆盖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缓解现有租赁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从而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也在城市中安居乐业。
中央频提住房保障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值得注意的是,近半个月来,中央层面已多次就房地产调控和住房保障问题表态。
7月22日,中央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要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重点,明确保障对象,坚持“保基本”,以小户型为主,注重实现“职住平衡”。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因地制宜,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此前,《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也明确提出,要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指出,当前,我国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住房问题日益突出,高房价成为阻碍新市民真正市民化、青年人才安心乐业创业的障碍之一。未来我国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就要让新市民真正市民化,让买不起住房的青年人看得到未来、实现安居乐业。
柴强坦言,长期以来我国租房和购房发展不均衡,导致目前住房租赁市场成为短板,租赁住房品质不高、有效供给不足、租赁关系不稳定、租房居住痛点多,住房租赁市场亟须规范发展。他认为,未来随着新型城镇化推进,住房租赁需求仍呈上升趋势。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的关键一环。”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发展保障性住房租赁市场有助于加快补齐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短板,或将成为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突破口。另外,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土地资源相对稀缺,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完善我国住房供应体系、为大城市发展留住人才有重要意义。
多重保障政策及时跟进
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土地、资金、金融、税收支持等方面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此外,《意见》还从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税费负担、差别化信贷管理等方面推出了多项精准措施来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7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发布住房租赁税收新政,规定从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住房租赁配套政策将加速落地。”有关人士表示。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全国流动人口为3.76亿人,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将近70%。柴强表示,据调查,我国城镇租房人群以流动人口、新就业大学生为主。按50%租房住测算,新增住房租赁需求约7500万人;高校毕业生按毕业5年可买房测算,2020年毕业生新增住房租赁需求超过1160万人。若两者合计,2020年末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中约有超过2.2亿人租房住。
据悉,今年4月,住建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要求40个城市做好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5月,分两批召开40个城市座谈会,交流试点经验,推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个城市计划年内筹集建设93万套。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透露,住建部将继续指导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从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期间,在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该负责人表示。
地方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明显提速。上海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3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45%。北京市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深圳市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正在抓紧起草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印发了《意见》的实施办法以及《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