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言:反制“单边制裁”的精准重拳
6月10日,《反外国制裁法》表决通过。该法具有鲜明的指向性和针对性,采取的反制措施精准有力,将成为我国在当前国际形势下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的重要武器,是运用国际规则反制“单边制裁”的精准重拳。
国家实力是涉外法律能够出台和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反外国制裁法》对此有充分体现。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有足够的能力让被《反外国制裁法》锁定的外部势力付出沉重代价。
首先,从《反外国制裁法》的相关条款来看,其反制能力可谓精准而有力。例如,该法第六条在入境资格,查封、扣押、冻结在我国境内财产,禁止或者限制有关交易、合作等方面明确列举了一系列反制措施,是对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有效运用。其产生的威慑力,必将让妄图粗暴干涉我国内政的外部势力三思而后行。
其次,《反外国制裁法》也是一部指向性、针对性极强的法律。中国一贯坚持坚定而又理性地维护国家主权,《反外国制裁法》也体现了这一立场,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出台《反外国制裁法》,其目的不是主动对境外个人或组织实施制裁,而是为了反制某些国家对中国进行的所谓“单边制裁”,以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可以说,《反外国制裁法》是一部强调防御属性的法律,是一部为了消除制裁而非扩大制裁的法律。此外,《反外国制裁法》的出台,也表明我国越来越主动、越来越善于运用国际规则维护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国际规则是国际社会共同制定和遵守的规则,在国际关系建构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随着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将更加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并推动其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长期以来,某些西方国家滥用“单边制裁”,践踏国际规则,破坏国际秩序,侵害各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此背景下,中国出台《反外国制裁法》,是正义之举、必要之举、有力之举,既能够在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原则的基础上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也将有力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