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idas裤子2020年度抽检不合格 因发布虚假广告今年又被处罚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广岛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9号)显示,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迪达斯”)生产的adidas裤子被检出接缝性能(纰裂)项目不合格。
此外,阿迪达斯因发布虚假广告今年4月被处罚。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园市监处字〔2021〕00115 号)显示,2020年4月14日,该局收到消费者的举报称,阿迪达斯在某电商平台“adidas官方旗舰店”销售的商品(型号:BB6166),宣传上市时间2020年春季,但实际其在2019年就购买过这款商品且生产日期为2018年5月1日,该款商品实际上市时间为2017年冬季,型号并没有改变。2020年6月1日,该局又接到举报称,阿迪达斯(adidas)在足球的商品页面中描述该足球有FIFA徽标,但收到的4号足球并没有FIFA徽标,举报商家虚假宣传。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案涉商品“Ultra BOOST男子跑步运动鞋”(货号:BB6166),案发时在某电商平台店铺销售页面的“商品介绍”中和天猫店铺销售页面的商品详情“产品参数”中对“上市时间”的标注为“2020年春季”,并在天猫店铺销售页面主图打标位置还标注有“2020新品上市”字样。经核实,案涉商品上市时间实际为2017年冬季。阿迪达斯解释称:该款商品实际为延季款,从2017年开始每年都会重新生产后进行销售,商品货号不会发生改变。自2020年1月起,阿迪达斯又在增补新的尺码后将涉案商品重新上架进行销售,因某电商平台在未通知阿迪达斯的情况下对“上市时间”这一参数设置项中清除了2018年之前的所有年份季节选项,在重新发布时因某电商平台系统无2017年季节选项,导致阿迪达斯的商品发布系统(PIM系统)在抓取和匹配商品信息源时判定为新品,于2020年1月17日自动更新发布了该商品信息。商品发布成功后,某电商平台店铺涉案商品“上市时间”信息显示为“2020年春季”,全平台通用的PIM系统同时将天猫店铺的涉案商品信息更新为“2020年春季”,并且天猫店铺的涉案商品销售页面主图打标位置由天猫系统自动带入了“2020新品上市”。
此外,举报所涉的商品“FIN IST LGE男子运动足球”(货号:FH7340),案发时在天猫店铺等电商平台同步销售,销售时商品按尺寸大小分为5号球、4号球,在该足球销售页面网页宣称:“经FIFA国际足联认证”“FIFA国际足联徽标”,但消费者在购买4号球后发现足球实物并没有上述“FIFA国际足联徽标”。经阿迪达斯核实,该款足球5号球印有“FIFA国际足联徽标”,但4号球确实没有“FIFA国际足联徽标”。
上述行为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和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的为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2021年4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对阿迪达斯罚款50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adidas(阿迪达斯)是德国运动用品制造商阿迪达斯AG成员公司,旗下拥有三大系列:运动表现系列 performance(三条纹)、运动传统系列 originals(三叶草)和运动时尚系列neo(圆球型LOGO)(分三个子品牌:Y-3,SLVR,NEO LABEL)。
天眼查数据显示,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8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0万元,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沈阳、武汉设有分公司。因产品质量低劣、危害人身财产安全,该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被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31.1010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