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机制日趋完善 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再提速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第一年。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既立足当前,对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提出目标要求,也着眼于长远,建立了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并网多元保障、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等长效机制,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
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发电量达到7270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75110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占比在9.7%左右。
“此次《通知》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明确无补贴之后的指标分配模式,即指标总量多少和如何分配。”在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看来,《通知》提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意味着2021年风电和光伏发电比重将提升1.3个百分点左右,据此推测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可能在1.1亿千瓦左右。同时,《通知》明确“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相对应的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并网装机规模,预计2025年将达到12亿千瓦。“因此,未来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装机规模的增长是刚性要求。”
不过,彭澎说,2021年的新增装机规模主要基于市场规模、设备价格、原材料成本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预计风电、光伏发电的装机规模在9000万千瓦左右(风电3000万千瓦、光伏发电6000万千瓦)。
“此次《通知》明确风电、光伏发电的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这是2021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规模的保底数据,即最低装机预期。”智汇光伏创始人王淑娟表示,因此,未来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只有下限要求,在保证合理利用率前提下没有上限限制。
王淑娟还表示,除了保障性并网规模之外,预期户用光伏项目将会新增装机规模1300万千瓦左右,再加上市场化新增并网装机规模量,2021年风电、光伏的新增装机规模预计在1亿千瓦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2021年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王淑娟表示,《通知》明确给户用光伏项目5亿元的总补贴额,大幅高于之前市场预期的3亿元。这是政策一大亮点。
建立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
《通知》一个明显的变化是,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根据“十四五”规划目标,制定发布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引导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
“这意味着国家不再统一发年度指标,而是由各省(区、市)根据国家给的消纳权重、本省(区、市)用电量自行计算出新增并网规模。”王淑娟说。
彭澎表示,这表明,国家能源局不作具体要求各省(区、市)风电、光伏新增并网装机规模,各省(区、市)按照自己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组织本省的新增装机和外购、外销绿电情况。
《通知》还明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区域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和全社会用电量,测算本地区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进而测算确定本地区年度必须新增的保障性并网装机规模,这是完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底线目标。
多元保障并网规模
《通知》明确,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在王淑娟看来,保障性并网即保障实现各省(区、市)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的最低装机量,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保障性并网规模可省际置换,根据实际用电量确定规模归属;市场化并网即除保障性规模之外,企业仍要实施的项目,需要配套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电化学储能等,已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的市场化项目“能并尽并”。
彭澎说,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简单地说就是电网包并网(无成本并网)和自己额外花代价并网。
同时,《通知》还提出要建立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机制。王淑娟说,各省(区、市)计算出本省(区、市)2021年的保障性规模之后,要进行公示,并通过“竞争性配置”对保障性规模进行分配。
彭澎表示,保障性并网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只说了由地方政府组织,但是其他细节都没有,预计后续将有更细化的政策出台。
王淑娟提醒,考虑到2021年是风电、光伏去补贴上网的第一年,平价上网的基础尚不牢固。尤其是对于光伏项目,近期光伏组件价格节节攀升,光伏项目投资水平甚至高于2020年。因此,在“竞争性配置”过程中,如果以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因素,将导致许多项目无法开展,无法完成保障性并网规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