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 机制改革行动方案出炉
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25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重点从强化价格调控,推进能源、水资源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等方面进行部署。《行动方案》提出,要健全重点商品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做好铁矿石、铜、玉米等大宗商品价格异动应对,及时提出综合调控措施建议,强化市场预期管理。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将以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为重点,健全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完善调控工具箱,强化政策配套,提升保供稳价能力和水平。
《行动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重点围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价格治理能力。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方面,《行动方案》从能源供给、消费两方面提出了重点举措:一是促进能源供给结构低碳转型。持续深化水电、核电、天然气发电等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落实新出台的抽水蓄能价格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推动新能源及相关储能产业发展。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提升电价机制灵活性,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以及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二是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完善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加大实施力度,促进节能减碳。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推动长江经济带沿线港口全面使用岸电。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节约用电,优化电力消费行为。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推进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
在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一是健全价格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增强保供稳价工作的前瞻性,牢牢把握主动权;二是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完善突发应急调控机制,健全以储备调控、进出口调节为主的调控手段,丰富和优化政策工具箱;三是坚持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不动摇,着力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筑牢保供稳价基础。
对于“十四五”时期水资源价格改革的总体安排,《行动方案》强调,创新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城镇供水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将收费标准提高至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且合理盈利的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此外,在公共服务价格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完善学前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民办教育收费;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价格机制,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景区内垄断性服务价格监管;健全水电气暖和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