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原标准50%执行
4月29日,南通住房公积金网发布《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金管规〔2021〕1号》。
《通知》提到,为推动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结合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按照原标准的50%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人。
本通知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4月30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标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