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资金问题,一直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难题,单靠政府补贴,无法在短时间内铺开规模。一面是居民强烈的改造呼声,一面是资金缺口,如何破题?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0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到,鼓励社会资本作为实施主体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具体而言,《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市区政府设立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开展类REITs、ABS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社会资本通过项目融资、公司融资等方式向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中长期贷款。支持社会资本利用财政补贴、政府实物注资、产权单位和居民出资等作为项目融资的资本金。北京市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5年、最高不超过2%的贷款贴息。
《意见》还支持通过“先尝后买”方式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各区政府可对引入的业主大会或会议认可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奖励补助。专业服务方式,是指业主组织或实施主体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选择养老、托育、家政、便民等专业服务企业投资改造或经营配套设施,提供专业服务。
2018年,朝阳区劲松街道以劲松一、二区为试点,引入3000万元社会资本,从设计、规划、施工到后期的物业管理,全程参与改造,加速了社区“焕新”的速度。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从散点状的实践试点上升为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十四五”时期,社会资本不仅可以通过提供物业服务、养老家政等专业服务、改造实施主体等多种方式参与北京的老旧小区改造,还将享受到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奖励补助、中长期贷款等财税和金融支持。居民出一点、企业投一点、产权单位筹一点、补建设施收益一点、政府支持一点,“多个一点”的资金共担方式将有益于各方共享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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