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线上知识产权机制建设 强化平台监管责任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森马服饰(002563)董事长邱光和提交了13份建言,主要分为经济领域和民生领域。在经济领域,邱光和就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民族品牌发展、实现服装产业数字化升级、线上维权、加强自主品牌对于扩大内需支撑作用等方面提出建言;在民生领域,邱光和从推动未来社区建设、禁止未成年人饮酒、支持温州机场三期扩建等方面提出建议。
邱光和调研中发现,随着互联网、电商的蓬勃发展,针对品牌的侵权行为也走向线上,变得越来越隐蔽,导致维权出现了很多新情况。
首先是电商平台侵权成为新常态。制假、售假者全面渗透各类网络平台,以网络平台作为售假、侵权主阵地。
其次,产业链侵权的现象成为主流。邱光和拿服装行业举例说,“一件假货背后的加工窝点、包装、吊牌、洗唛、PP袋以及手提塑料袋等各个模块和环节都非常齐全,且货品、吊牌、水洗唛等各个环节均已分开,实现了人货分离,类似早些年当场查获大批量库存侵权货品的现状已逐步减少。产业链侵权成为主流,也使针对侵权售假的打击效果被严重削弱。”
再次,品牌维权成本较高。品牌维权的主体是品牌方,目前很多侵权行为是通过网络进行的,通常此类案件的跨区域、跨省份作案的特征比较明显,由于各省区市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重视程度、投入力量等均不一样,部分省区市还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这就使得品牌方的维权成本居高不下。据调查,很多品牌公司维权方面的投入,是单纯的投入。
另外,网络平台对品牌侵权的打击不够积极。现在很多企业每年都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与品牌侵权行为作斗争,但是一旦涉及到网络平台的介入,案件的侦办就变得非常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邱光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健全线上维权机制。强化平台的侵权监管责任,对于一些侵权大案、要案,数据和金额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比如1000万/年,要平台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二是建议对品牌侵权行为进行全链条和源头打击。对于明知故犯,长期参与产业链制假、售假行为的市场主体,要一并追究连带责任。
三是建议在品牌侵权类案件中,实施某种类型的经济补偿机制。比如,如果侵权方与品牌权益方能够达成一定程度谅解的经济索赔,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为权益方联系侵权方,出具一定程序的经济补偿方案,抵消权益方的部分维权成本。
四是建议完善线上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监管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制度和规则,督促平台方简化针对品牌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程序,便利品牌方、权益方在网络平台上的维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