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利好齐发力促消费 二季度汽车业有望回暖
4月29日,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共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此次《通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措施共5项,这也是对此前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措施的具体落实,对于汽车行业可谓重大利好。
五大利好齐发力促消费
《通知》明确提出了五项措施,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一是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对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的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二是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
三是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中央财政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引导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
四是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制度,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修订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
五是用好汽车消费金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二季度汽车业有望回暖
工信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曾在4月23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一季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47.4万辆和367.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5.2%和42.4%。其中,新能源汽车由于还处于产业发展的初期,受到的影响更大一些,一季度产销量分别为10.5万辆和11.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了60.2%和56.4%。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3月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同比降幅是56.9%和53.2%,比2月份都有不同程度的收窄。要应对疫情冲击,黄利斌表示,从需求侧拉动汽车消费,是有效对冲疫情影响的根本之策。
随着近期各地方促进汽车消费利好的政策相继出台,中国汽车行业和市场在二季度有望以较快速度步入回升轨道。中汽协预计,伴随车企加快复工复产以及国家把产业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在一起,研究制定拉动消费、扩大有效内需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二季度国内车市将迎来复苏。进一步讲,目前国内防疫形势持续向好,加之疫情期间出行方式的结构性变化,本次疫情过后,汽车市场有望迎来一波购买力的逐步释放,民众防护意识的提升,个人首次购车占比将进一步提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也表示,二季度海外疫情能否得到有效的控制,是关键的时间点,同时如果国内的生产生活秩序能够全面恢复,二季度就有希望能有比较好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