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定雄安新区等首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
交通运输部召开“加快交通强国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目前已经确定河北雄安新区、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新疆、重庆、贵州、深圳等全国13个省(市、区)作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并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先行先试。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是调动各地各单位、社会各方力量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改革开放成功经验的生动实践。开展试点工作有利于先行先试、重点突破,探索形成交通强国建设的有效模式和路径;有利于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有利于调动各方参与交通强国建设积极性,汇聚各方面力量。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魏东表示,这些试点省市将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一体化枢纽、智能交通、科技兴安、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创新、绿色交通、现代物流等方面先行先试。
谈及下一步工作,魏东表示,将继续开展其他省份以及重点企业试点工作,拟通过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培育若干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出台一批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人才,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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