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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套路”防不胜防 稍不留意就有可能掉进陷阱里

2019-11-07 10:49:00

 

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虚假房源、设置合同陷阱、克扣押金……这些房屋租赁市场的乱象,让不少租房人感叹,租房“套路”防不胜防,稍不留意就有可能掉进陷阱里。

今年8月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5家单位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租赁中介行为。截至目前,我省已对420多家房屋中介机构、个人出租进行巡查,共查处94家违规机构。我省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让群众租房更安心。

“套路”繁多,租房并不轻松

虚假信息难辨认、“霸王条款”藏猫腻、违规收费名目多

对于现在的住处,在合肥租房子生活了2年的王梦露还算满意,“住得很温馨,离公司也近”。不过回想起在合肥找房子的经历,王梦露感到并不轻松。

“去年,我在网上看到一套房子,不管是装修还是面积、价格,我都挺满意的。网上图片显示,该房内热水器、电冰箱、电视等一应俱全,装修也很精美。”11月4日,王梦露告诉记者,“我满怀期待地跟中介一起去看房,到了现场,我就傻了眼。网上显示的房间好像来了个乾坤大挪移,我眼前的房子压根就是一个简装房,更别提家电齐全了。租房套路多,真的是防不胜防。”

王梦露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租赁中介公司通过发布虚假房源、违规收费、克扣租金等方式恶意扰乱房地产市场,影响广大群众的住房安全和合法权益。8月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5家单位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畅通投诉渠道,查处了多起违法违规行为: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信访案件,查实安徽中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紫宸阁店收取租客的押金,未向租客出具收据或凭条,在承租人要求退还押金时,仅退付押金一半。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投诉,查实刘华违规将个人承租的房屋进行隔断,再出租给其他客户,其中2间卧室由厨房、阳台进行改造,违反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款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截至10月底,全省共接到投诉举报线索76起,核实65起,并对相应7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产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注意到,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霸王条款”藏猫腻、违规参与出租“群租”房、伪造纳税联系单偷逃税费、违规代理销售商品房等。

“痼疾”难治,监管亟待加强

入行门槛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近日,记者在随机采访时,不少人表示,一方面,房源少让租房并不轻松;另一方面,租房市场秩序不规范也加重了租房者的负担。

11月5日,在合肥市经开区一家房产中介门口,“招聘”信息格外醒目。“我们长期对外招聘中介业务员,主要凭借提成拿钱,干得好的话,月薪能过万元。”该房产中介负责人表示,对应聘人员没有硬性要求,不需要提前进行培训考试,“只要勤快就行”。据了解,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的门槛较低,一些中介业务人员在入职前并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部分业务人员技能差,服务意识不强,职业道德素养不高。

“今年上半年,我和中介服务人员吵了一架,他的态度不好……我就投诉到中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了。”聊起与房屋中介人员的第一次接触,今年50多岁的合肥市民陈结梅就很郁闷,她认为,“中介服务人员流动极大,工作底薪很少,难免会导致行业服务整体水平相对较低。”

业内人士指出,中介行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大公司数量较少,而且房屋租赁中介市场成本、竞争技术门槛较低,容易出现低价竞争的不良状态。中介行业的准入门槛也较低,如果出了问题,小中介公司可以很快注销,增加了打击难度。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的是备案制,但对违规行为处罚依据不足、力度不够,一些中介为规避税费等原因,常常对其租赁合同行为不主动前往住建房产部门备案。各地住建房产部门对违规收费、阴阳合同、扣房产证、涉黑涉恶问题等违规行为,多采取扣除企业和个人信用分,对社会进行公示等手段,威慑力小,容易引发违规行为的反复性。

“猛药”频下,良好环境可期

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租赁合同备案制

为了让百姓租房更放心、省心,我省亮出了多项整治“招数”。

“以前在中介那里遇到委屈,都不知道去哪里投诉,常常只能自认倒霉,现在网上、交易大厅里都有投诉举报方式。”王梦露说。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我省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省投诉渠道已在省纪委监委网站公示,各市均在网站、交易大厅的醒目位置公示投诉举报方式,部分城市要求房屋经纪机构在商业电子屏和经营场所公开投诉方式,可谓“真招”频出、“猛药”频下,目的在于遏制住房租赁行业乱象,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产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整治工作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向社会通报。对曝光的典型案例,各级住建部门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同时,完善住房租赁监管措施,推进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备案,基本实现16个市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省市县”全覆盖。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在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网站发布房源信息,扣20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扣15分。”在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网站上,一批房产中介信用的扣分详细被公示。我省还指导各地建立房地产中介行业和从业人员的征信全覆盖。目前,马鞍山、合肥、阜阳等市已建立了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考评办法。

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推广合肥市租赁房源核验信息制度,并与不动产、税务等部门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实现“房码合一”“一房一码”。

“营造良好的租房环境,还应引导从业机构强化行业自律,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营销人员置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中介人员的职业素质,进而形成政府监督、行业自律、企业自查、社会参与的综合管理体制。”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说。

·小贴士·

租房注意事项

1、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租赁双方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选择正规可靠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房屋权属登记证书。

2、妥善应对租赁市场风险。房东在委托出租房屋时,对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要提高警惕,也要警惕低价诱惑。

3、合理使用住房租金贷款。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有无“租金贷”“租房贷”等相关内容,防止“被贷款”。

4、避免不规范租赁合同陷阱。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尽量采用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发布的租赁合同示范(或推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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