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电视标准覆盖11个国家或地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14日表示,目前已有11个国家或地区基本确定采用或商用我国数字电视标准,带动了数字电视产业众多产品和企业“走出去”,形成由点到面的标准海外推广应用新格局。
14日是第50个世界标准日,主题为“视频标准创造全球舞台”。田世宏说,我国推动了自主先进的音视频技术向技术标准转化,打破了国际标准中的专利技术垄断。在推动视频技术国际化方面,我国标准成为第4个国际电信联盟(ITU)数字电视国际标准,为我国电视产业数字化进程和海外推广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田世宏介绍,回顾我国视频产业发展,电视机系统从黑白到彩色,视频信号从模拟到数字,分辨率从标清到高清、超高清,产业不断升级换代,视频通话、在线教育、高清影音等方面的应用,让人们的生活更高效、更美好。
田世宏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相关超高清视频编码、视觉健康、新型显示设备等方面标准研制,保持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前瞻性。进一步适应视频领域关于标准的旺盛需求,统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发挥各层级标准作用,支撑视频产业应用健康发展。
据统计,我国视频相关国家标准已有100余项,国际标准注册专家近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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