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推销要凉 养老机构“增值服务”划红线
养老机构内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增值服务”,将得以严格的限定和规范。5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日前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养老机构所提供服务种类划下了“红线”。在业内看来,此项政策将为此前野蛮生长的养老机构“增值服务”设定明确的边界,加速倒逼此类供给加速转型。
机构服务划“红线”
《通知》提到,四部门直指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础仍然薄弱的现状,设定了今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目标,即今年底前,全面清除养老机构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实现60%养老机构达标(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启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推出一批星级示范养老机构。而且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将研究起草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
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民政部要在下半年启动全国养老机构等级评价工作,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制度,力争在省域范围创建一批五星级养老机构、在市域范围创建一批四星或三星级养老机构、在县域范围创建一批二星级养老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服务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督促养老机构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鼓励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投诉举报反映保健产品虚假宣传及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置,严禁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非法集资等。“实际上,这是我国正式为养老机构提供服务的形式和范围划定了红线,推销保健产品服务、非法集资成为了养老机构坚决不能触碰的底线。”有养老机构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零成本”的诱惑
“近年来,由于养老机构普遍投入大、实现盈利的周期较长,因此不少经营者开始在机构中嫁接各种增值服务,向入住老人销售保健品或康复器械、针对老年人的金融产品以及旅居卡等,而这成为了它们回本的重要渠道。”上述养老机构负责人坦言,对于一些中小型机构、养老驿站来说,这项收入非常可观,有的能达到8万-10万元/月,有些机构每月流水甚至有70%都是由这些“增值服务”构成。民政部养老服务标准化专家,同时也是一家养老机构负责人的曹苏娟直言,中小机构或者养老驿站,床位数量普遍较少或者完全没有床位,因此,这些机构固定收入就相对微薄,有时需要依靠一些额外的服务来确保收入。
此外,有知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市面上还有一些定位高端人群的大型养老机构,投入非常高,只依靠床位费前期经营难度太大,因此经营者会积极地引入一些商家常驻机构,或者代为销售一些保健产品,“有的机构还会将部分场地交由保健品企业,面向机构内的老人进行集中的宣传、促销等,在这一过程中,养老机构几乎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却能拿到流水或利润分成,以及场地租金等”。
曹苏娟直言,根据规定,我国养老机构的经营范围中应该不包括销售保健产品服务,即使内设了医疗机构,这类服务也超出了执业范围,不应被纳入养老院的“增值服务”之中。不过,曹苏娟也表示,由于保健产品服务涉及的种类非常广泛,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就禁售内容给予明确定义,推出相关禁售产品服务的目录、清单,方便机构经营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利于相关部门更有效地监管。
增值服务新方向
“我国老龄化不断加剧,但养老机构的日子并没有多好过。”上述养老机构负责人坦言,如果一个养老机构不销售会员卡、不卖产权或类产权产品、不收取高昂押金的话,对于入住率的要求就非常严苛。曹苏娟也表示,虽然养老机构的盈利情况会受到地理位置、前期投入、业态、机构定位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但整体来看,一个普通的养老机构收入结构基本由三部分组成:床位费、护理费和餐费,前两者基本占整个机构收入的65%-75%,“根据测算,目前养老机构现金流回正的周期大多需要五年左右,有的在地方政府予以支持、物业成本较低的情况下,入住率可能在30%-50%就可以实现盈亏平衡,但有些需要自己解决物业的企业,则至少需要50%甚至更高的入住率”。曹苏娟表示,在开业前几年养老机构入住率还无法达到五成的情况下,延伸服务种类,提高增值服务比重无可厚非。
但曹苏娟等多位业内人士都直言,“增值服务”不能简单地和销售保健品等同起来,尤其是一些机构盲目地追求利润而引入一些资质不健全的产品、服务并为其背书,最终的结果只会是令自己的品牌受伤。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养老机构将服务延伸至居家养老领域,承载一些可以由自己直接提供的居家服务作为主要增值点是更为合理、可持续的。”曹苏娟表示,比如养老院为周边社区、街道内的老人提供一些陪同就医、院外照护等服务,或者销售一些质量过硬、品牌可靠的消耗品,并将选择自主权、知情权充分提供给老人及其家人,才是未来养老机构“增值服务”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