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发布新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领域推出更加开放的措施,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在日前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表示,今年将发布新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充分发挥外资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面对采矿业的更加开放,不少人认为,采矿业是较为敏感的领域,进一步鼓励外资进入采矿业无疑是引“狼”入室的举动。多数业内人士则表示,外资的进入能使中国采矿业更好、更快地走上国际化道路,只要加强监管,采矿业的更加开放并不是引“狼”入室,而是与“狼”共舞。
在去年6月公布的《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煤炭、非金属矿等采矿业领域取消了外资准入限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中,更是将与核领域相关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对核燃料及核辐射加工相关制造业的限制全部解除。
在今年早些时候公开征求意见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中,采矿业方面列出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 提高原油采收率(以工程服务形式)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我国紧缺矿种(如钾盐、铬铁矿等)的勘探、开采和选矿等多项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主任郝红梅表示,涉及国防安全、经济安全、资源安全、产业安全、公众利益领域的行业是对外开放中备受关注的敏感行业。目前,我国有关产业安全的理论仍在讨论中,这需要形成统一的理论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政府要根据专业技术标准和高质量的信息对敏感产业的竞争力作出判断。
目前,核燃料相关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正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相关外商投资的介入,核燃料领域的新技术会逐步出现。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后,在核电站领域、核燃料领域的技术路线方面可能会存在争议。在不断磨合的过程中,市场不仅要将科普做得更好,还要有耐心等候阻力在磨合过程中慢慢消失。
在能源专家林伯强看来,核燃料行业要求很高,在全国范围内准入仍需要一段时间。外资进入核电领域是较长的过程,能够进入中国核电领域的外资企业多为老牌企业,他们的进入将使中国核电领域在安全方面更加完善。
一位不愿具名的贵金属投资人士告诉记者,当前各国矿业领域都在寻求资本引入,我国资源类行业多方面对外资准入放宽,在资本市场保持了较强的吸引力。虽然一些行业东西方差异大,但采矿业国际规则差别不大,随着矿业向全球化趋势发展,政策方面日渐趋同,双方资本识别将更容易。
“采矿业引入外资需要更多地考虑综合经验问题。一些发达国家在管理、设备等方面有较大优势,引入他们的管理和经验,有助于树立行业标杆,带动采矿业综合实力的提升。”该业内人士直言,外资的注入不仅可以缓解国内矿企资金和技术的不足,还能使中国矿企更好、更快地走向国际化道路。但必须注意的是,国内部分重要矿产资源保护政策和监管力度一定要加强,以避免外资矿企通过“曲线政策”绕过国家监管,非法占有国家重要资源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