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新规落地 类货基产品成银行主打
经过两个月的征求意见,9月末,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理财新规”),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新规的改变包括,降低销售起点、明确理财投资股票的路径、允许投向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等,总体来看,在经历了前期的一系列整顿与治理后,监管部门对合规运营的银行理财给予了更多的灵活性,调整方向以放松监管限制为主。
投资门槛降低
沈斌(化名)作为一名在网点干了许多年的老客户经理,借着相谈理财新规的话题,首先向记者诉了诉衷肠,“这两年业务很不好干,面对互联网产品的分流(客户),银行缺乏有效竞争力,产品都是老样子,各行的收益也差不多,除了尽可能让老客户多续做一些,再难拿出更多的竞争方法。”沈斌以绩效举例,季度奖金缩水50%—60%,已经习惯了。
不过,“十一”假期过后,他看到了绩效回暖的希望。“以前起存是5万元,现在直接降到1万元,投资门槛的大幅下降会让客户群宽泛很多,扩大产品销售。”作为国内较早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梯队,沈斌所在行与几家大型银行同步,在理财新规发布后,第一时间对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做出调整。
根据理财新规的表述,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此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到,这主要基于市场机构对降低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的反应。
汇总公开资料,截至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以及招商、浦发、广发、兴业等多家股份制银行均降低了部分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例如,交通银行在10月2日发布相关公告,对面向个人客户部分在售的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等要素进行调整,自10月8日起,共有23款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调整为1万元。招商银行的相关公告显示,自2018年10月9日起对零售渠道、私人银行渠道、公司渠道、同业渠道在售的公募现金管理类部分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等要素进行批量调整。首批调整共将14款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调整为1万元。
销售起点的下降无疑将扩大银行的客户优势。“银行理财投资起点的降低使得银行的客户优势与自身的渠道优势进一步放大,银行公募理财将拥有更强的募集能力。”普益标准认为,考虑到产品净值化转型后银行理财发行难度增大,同时结合银行理财投资非标的期限、限额要求使得银行募集资金难度加大,投资者销售起点的降低可能极大程度缓解银行理财负债端的压力。
而从竞争力的角度,未来银行理财在与货币基金产品的直接竞争中,也将具备一战之力。“以往银行理财过高的投资门槛会限制银行获客。”普益标准研究员魏骥遥说,相对于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的低门槛,银行理财产品不占据明显优势,同时,过高的投资起点限制了银行发展年轻客户,银行快速跟进也与其自身想要调整客户结构有关。
沈斌也有这样的看法。“在可支配资金上,1万元对于年轻群体会更加轻松,从收益角度,银行理财也具备优势。就我们了解,目前多数银行的净值型理财计划近7日年化都超过了4%,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货基类产品7日年化约为2.8%—3.2%左右。”
普益标准认为,随着未来产品形式与公募基金逐步趋同,银行理财在投资起点降低后,可借助营销渠道方面天然的优势,极大地挤压冲击公募基金尤其是目标用户风险偏好较低的货币基金市场份额,进而缓解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退出带来的客户流失。
监管压力弱化
也许有些时候,监管的爱,是迟来的。在本轮金融强监管进程中,今年以来,对资管和理财业务进行规范与整顿一直是监管主线。今年年初,作为银行业乱象的一个重点整治方面,监管层针对理财业务乱象划定了八类违规领域;4月27日,资管新规发布,要求按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消除监管套利,并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7月20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一并下发,对过渡期内产品估值、新老对接、合规要求等问题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在此期间,从业者难免会感叹监管标准与手段何以如此严苛。但归根结底,强监管源自本末倒置。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看到,强监管从来不是目的,摒弃原有业务弊病,推动回归业务本源、合规经营,才是监管的真正目标。而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整顿与治理后,监管部门也终于肯定了成效。“随着银保监会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银行理财业务已在按照监管导向有序调整,总体呈现出更稳健和可持续的发展态势。”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在做到了合规运营、回归业务本源的前提下,监管自然也不会那么刻薄,并开始呈现出“关爱”。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发布的正式版理财新规在打破“刚兑”、禁止期限错配以及投资非标债权的限制等主要原则上没有进一步收紧,相反,在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和理财子公司
的操作上给予了银行更多的灵活性。普益标准认为,总体来看,理财新规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差异不大,调整方向以放松监管限制为主。
除了前面提到的大幅降低投资门槛,理财新规还明确相关要求仅约束商业银行资管部发行的理财产品,不适用于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明确公募理财产品可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允许投向资产支持票据(ABN)。此外,理财产品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不再穿透底层资产。
招银国际分析师孙明认为,理财新规的正式出台有利于消除行业监管的不确定性。投资范围的扩大能够提升银行理财产品的吸引力,从而支持银行理财规模的增长和对手续费收入的贡献。
数据显示,银行非保本理财余额在6月末的21万亿元触底后(2017年末、2018年5月末分别为22.17万亿元、22.28万亿元),已经逐渐呈现回升态势,例如8月末的非保本理财余额较6月末上升1.32万亿元,至22.32万亿元,业界判断,随着监管的压力逐步弱化,以及相关细则的松动,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银行理财规模将稳健增长,下半年理财业务收入增速可期。
投资范围扩大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对银行理财可投资范围的表述是,包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没有明确资产支持票据(ABN)是否属于投资范围。当时,市场的理解是受到限制或不可投。
结合本次正式稿来看,这一表述修改为“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并且明确“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包括ABN)属于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兴业证券认为,资产证券化产品作为可投资范围进一步被明确,加之资产证券化为监管受限最少的投资品种,可以说细则落地对资产证券化是确定性的利好。
从产品发行角度看,普益标准预计,考虑到银行在ABN投资方面有相应的经验,因此理财新规明确方向后,很快将有此类产品发行,有利于银行拓宽收益谱系。
此外,如果要挑选理财新规中最大的超预期之处,无疑是允许理财子公司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向股票市场。在普益标准研究员付巍伟看来,银行不仅可以通过 FOF、MOM模式投资于暂时无法自主投资的领域以拓宽收益谱系,还可以通过对各类市场的投资进一步分散风险,创设出稳健的投资收益,进而提升投资者的黏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短期内即使银行完成了子公司转型,涉及权益投资的程度也可能较为有限。普益标准研究员陈新春给出了两方面原因:一是商业银行受本身投研能力所限,能够较好管理涉及市场风险资产的机构较少,大多数中小型银行尚不具备投资二级市场的能力;二是目前银行资管业务尚处于调整期内,银行资管的重心是在不流失客户的情况下实现产品的净值化转型,为此银行期望能够尽量地控制产品收益的波动性,而权益类市场较大的收益波动不符合当前银行资管的诉求,因此短期内银行理财资金大量流向股市的可能性不大。
整体而言,在理财新规发布后,过渡期内最有可能成为银行理财主打的是类货基产品。因为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净值型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具有风险更可控和收益更稳定的特点,符合银行理财投资者对风险收益的偏好要求。但相比于预期收益型产品的管理,现金管理类产品采用“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估值要求对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搭建、运营结算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结构性存款要凉?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向来张弛有度。虽然在投资门槛、投资范围等方面,理财新规给出了不同程度的放宽,但对于今年以来规模激增的结构性存款业务,监管给出了准入界限——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当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据了解,这一规定落地当晚,就有不具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中小银行接到“通道行”通知,暂停与其合作发行结构性存款。
事实上,结构性存款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业务品种,但今年以来,作为保本理财的替代品,结构性存款爆红。央行数据显示,1—5月结构性存款规模环比增速分别为14.69%、4.84%、5.18%、4.05%和1.21%,7月和8月结构性存款规模环比增速分别为5.44%和3.21%。截至8月末,中资大型银行和中小型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总计为10.02万亿元。
由于具备较高的安全性和较好的收益表现,结构性存款收获了投资者的青睐。从产品特点看,结构性存款具有比非保本理财产品更高的安全性。在账户上,结构性存款表现为客户存款资金;在收益上,由于挂钩标的物较为广泛,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有别于传统投资项目的机会,只要挂钩物市场表现稳定,则结构性存款可大概率为投资者提供超过定期存款的收益。
特别是在资管新规发布后,结构性存款一跃成为银行的“揽储利器”。但由于此前尚无有针对性的监管规定,在规模激增的结构性存款中,“假结构”产品也应运而生。例如,为使客户大概率获得产品的最高收益,银行在期权部分设置了不可执行的行权条件,通过提高内部转移价格将结构性存款转化成“类固收产品”从而使客户获得较高无风险收益。这种近乎稳赚不赔的产品不仅有违结构性存款的业务本质,也是一种变相的高息揽储。普益标准认为,当前“假结构”盛行,甚至有尚不具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将结构性存款的利息委托给有资质的银行进行投资,变相成为银行揽储的手段。未来,无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将较难发行结构性存款,如何满足保本类理财客户的需求成为一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