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华泓锦IPO:计划募资7亿元 报告期内曾受多次行政处罚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华泓锦”)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公司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485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9390万股,保荐机构是瑞信方正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鲁华泓锦是一家专业从事新型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是用上游大型裂解乙烯装置副产的碳五、碳九馏分为原料,通过对其进行精细分离和深加工,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热熔胶、压敏胶、橡胶、轮胎、卫生用品、医药材料、汽车、建筑及装饰材料等领域。
据披露,鲁华泓锦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7.07亿元,其中1.5亿元补充营运资金,其余分别投向碳九树脂产品升级改造项目、1.5万吨/年聚异戊二烯胶乳项目、10000吨/年叔丁胺技改项目和智能化安全监控及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据披露,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鲁华泓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95亿元、17.29亿元、20.74亿元和6.2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353.86万元、2413.71万元、8347.99万元和2749.2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9亿元、2.2亿元、1.14亿元和1283.17万元。
报告期内,鲁华泓锦向中石化(各地分子公司)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76.49%、75.85%、77.61%和 74.90%,中石化目前为公司主要的原料供应商,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鲁华泓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5.15%、20.86%、19.59%和16.88%,呈现一定波动,主要是原材料价格震荡起伏、市场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所致。鲁华泓锦表示,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工艺水平等方式努力提升综合毛利率水平,但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公司的高端产品可能吸引行业内竞争对手的跟进,同时现有竞争对手也会加快扩产步伐,可能导致行业产能增加和产品价格下跌。此外,公司上游主要为石化行业,若相关原材料价格出现上涨,将会对公司毛利率水平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公司毛利率存在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鲁华泓锦近几年还曾遭到多次行政处罚。2015年10月9日,鲁华泓锦收到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为:建设的5万吨/年异戊橡胶、碳五树脂技术改造、研发中试基地改造项目工程未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具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建设。
2015年3月30号,天津鲁华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为:天津鲁华加氢树脂工程未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手续。
2017年5月9日,中化四建公司作为施工方承接天津鲁华加氢装置总体安装及改造工程过程中,中化四建公司某员工违规用气焊切割有机热载体锅炉管道连接管道法兰螺栓时,焊枪火焰引燃了管道内残留导热油挥发的可燃气体,发生一般闪燃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47万元。2017年8月7日,天津鲁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款40万元。
另外,武汉鲁华报告期内还曾受到两次环保处罚。
招股书显示,鲁华泓锦的控股股东为富丰泓锦、郭强、长城时代,三者合计持有31.5596%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郭强、郭鑫龙叔侄二人,郭强直接和间接通过富丰泓锦、长城时代持有本公司股份,郭鑫龙通过富丰泓锦、长城时代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二人可实际支配发行人 31.5596%有表决权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