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部署工业锅炉“煤改气”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召集省住建、农业、工信、质监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和企业召开2018年第三次联席会议,部署安排工业锅炉“煤改气”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求各单位企业务必要“安全用气”,杜绝事故隐患问题。
会议通报了当前海南省工业企业在锅炉煤柴改气和建设LNG等燃料用气储存使用设施过程中,存在的储存使用设施未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储存场所内外部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典型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求各监管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避免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指出,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规范企业建设行为和部门审批流程,依法依规进行监管,对非法违法建设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有管道覆盖的地方原则上不予建设企业内部供气站,没有管道覆盖,需建设企业内部供气站的,必须经燃气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燃气协会参照国内其他省市标准,制定海南省企业自备站建设标准规范,尤其是要在安全距离、自备站的选址,安全设施设备的设计上予以明确。
另外,按照要求,省安委办近期将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以便全面掌握情况,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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