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
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是规范服务供给、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有力保障。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出台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有何意义?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与以往的监管模式有什么不同?哪些领域是综合监管的重点?新华社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问:为什么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意见出台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有何意义?
答:目前,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加强全行业、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
问: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主要方向是什么?综合监管与以往的监管模式有何不同?
答: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思想是,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加强保障落实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监管主体和责任,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明确了监管内容,对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健康产业全过程进行监管;提出创新监管机制等。
为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意见提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等,并在附件中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