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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供给侧改革加速推进 核电行业迈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2018-04-09 09:10:00

 

来源:国际煤炭网

2017年7月发改委等1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意见指出优化我国煤电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严控新增煤电装机,鼓励和推动发电集团实施重组整合。《意见》再次明确了去年11月由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中所提出的煤电去产能指标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落实分省年度投产规模,缓建项目可选择立即停建或建成后暂不并网发电;严控煤电外送项目投产规模,原则上优先利用现役机组,2020年底前已纳入规划基地外送项目的投产规模原则上减半。煤电供给侧改革加速推进,未来煤电新增装机大幅压减,利好核电发电效率提升。2017年1-11月全国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6504小时,较去年同期增加126个小时,回升态势明显。此外,核电定价机制逐渐完善,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与燃煤机组标杆电价挂钩。2013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2013年1月1日以后投产的核电机组实行“机组商运时燃煤机组标杆电价与核电标杆电价孰低”定价政策,其中新投产的核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0.43元/千瓦时(含税),燃煤机组标杆电价为核电机组所在地的煤电标杆电价(含脱硫、脱硝加价)。2013年1月1日以前投产的核电机组,电价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继续按单独核定的上网电价执行。目前我国能源结构主要以煤炭为主,截至2015年能源结构中煤炭消费占比达64%;长期以煤炭为主体的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环境污染和碳排放问题突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环境需求背离严重。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能源结构中煤炭占比要降低到58%以下。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核电是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一环。核电具备低碳、环保等突出特点,其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氮化物排放量与水电、风电、光伏相当。而水电的开发依赖于特定的自然条件,从中长期看国内具备开发经济性的水电资源较为有限;风电和光伏发电量波动较大,在储能设备大范围普及之前难以承担供电基础负荷的重任。伴随着核电技术加速引进及国产化率稳步提升,我国核电行业迈入批量化、规模化的发展阶段,并于2013年前后迎来密集投产期。2013-2017年我国核电装机年均增速达到26.04%,截至2017年底在运核电装机达到3582万千瓦。“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方向不改,核电政策规划目标明确,顶层设计凸显高层重视。截至目前国内在运核电装机达到3582 万千瓦。根据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 年我国核电在运装机将达到580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开工30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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