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核电净利45亿 同比小幅增长
2017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35.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8,192.73万元,增长11.94%。
营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海南核电2号机组于2016年8月商运,福清核电3、4号机组分别于2016年10月、2017年9月商运,本报告期上述机组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017年全年公司累计商运发电量1,007.47亿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940.25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5.71%、16.04%,营业总收入随上网电量的增加而增长。
2017年公司营业利润为94.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5,230.18万元,增长52.62%,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将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上年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调整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列报,涉及金额219,871.00万元,剔除上述影响后,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7.05%,高于营业总收入增长。
不过,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2亿元,较上年同期仅增长0.06%,主要原因:一是子公司福清核电上网电价的调整;二是上年同期公司取得提前偿还俄罗斯政府贷款享受的折扣优惠等非经常性损益合计65,951.39万元,本报告期无因偿还俄罗斯政府贷款的折扣优惠,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351.03万元,同比减少67,302.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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