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争2021年底基本完成
1月30日消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今年,这项改革的试点从129个扩大到300个。同时,还将选择5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开展整省整市试点,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目前,各地试点正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根据中央要求,这项工作从2017年开始、到2019年底要基本完成。为确保按期“交卷”,今年一季度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将召开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全面动员部署。
在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方面,农业部将继续指导各地探索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促进农村各类要素有序流转;抓紧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
在健全完善法律政策方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定支持改革的税收、财政、金融、用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清理废除各种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调研和条文草拟工作。
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改革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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