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计划三年建成绿色矿业新模式
9月1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并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树立10个绿色矿山典范,建成100个绿色示范矿山,推进提升1000个矿山绿色建设水平,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发展模式。
《工作方案》要求,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为实现目标,省国土厅等6部门从用地、用矿、财政、金融等4个方面,拿出了激励政策措施。其中,在矿产资源政策支持方面,将从开采总量指标调控、矿业权投放、保证金返还等方面,依法优先向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倾斜。在绿色矿业用地保障方面,将从规划规模、年度计划指标、新增采矿用地取得、存量用地使用等方面,支持和保障绿色矿山企业和示范区转型发展的用地需求。在财政政策方面,将从统筹财政资金安排、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等方面,加大对绿色矿山的支持。如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符合条件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绿色金融扶持方面,将从实施扶持性绿色信贷、支持上市融资等方面加大支持。如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在境内中小板、创业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全力助推我省绿色矿山发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