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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投资报告:煤电去产能延续高压态势 供给侧改革利好存量机组

2017-08-04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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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发改委、财政部、央行、国资委、工信部等 16 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提出化解煤电产能过剩、 支持煤电整合等政策。

点评:

煤电去产能延续高压态势,供给侧改革利好存量机组。 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 1.5 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 0.2 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 4.2 亿千瓦、节能改造 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 2.2 亿千瓦。到 2020 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 11 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 310 克/千瓦时。相关目标与年初能源局表态保持一致(2017 年争取淘汰、停建、缓建煤电 5000 万千瓦以上,其中淘汰落后机组 500万千瓦,停建违规项目 3800万千瓦,缓建 700万千瓦以上)。整体来看,本次意见由 16 部委联合印发,重点强调了 2017 年煤电去产能的高压政策将在十三五期间保持延续。 意见还强调,对于不符合要求的 30 万千瓦以下的煤电落后产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在我国经济逐步回暖,用电增速表现良好的态势下,严控煤电新增供给对存量机组的利用小时形成了一定的利好。

意见支持大型发电集团实施重组整合,鼓励煤电资源整合。 在当前煤价维持高位、 火电经营形势困难的格局下,政府对于重组整合大型发电集团以避免无序竞争的意愿愈发强烈。此外,意见也提出煤炭、火电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 整合煤电资源。 煤电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平抑两个行业的盈利波动,使得火电行业回归公用事业属性。

强调严格自备电厂管理,重点区域禁止新建自备电厂。 当前自备电厂存在调峰积极性不高、普遍欠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能耗及污染物排放偏高等问题,已成为电力工业监管的一大难点。 之前发改委在摸排新疆山东等六省自备电厂运行情况后, 提出将全面清理自备电厂欠缴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此次意见再次对自备电厂的管理予以明确要求,可能会对依赖自备电厂低成本电力的电解铝企业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关注: 浙能电力(区域电力龙头,浙江供需向好)、华能国际(火电龙头,业绩存在改善预期)

相关报告:2017-2021年中国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精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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