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投资报告:京津冀协同发展 更新非电标准是催化剂
事件:环保部发布“关于征求钢铁、水泥、玻璃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政策亮点主要包括“针对具体行业的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等全面增加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增加“玻璃、陶瓷、砖瓦行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为:新建项目即日执行、存量项目2019 年1 月1 日执行且其中京津冀2+26 城市2017 年1 月1 日执行。
无组织排放是大气污染重要来源、需要重点治理;加严或增加特别排放限值主要基于历史原因、十分具有必要性
无组织排放是大气污染重要来源,其中颗粒物和VOC 的无组织排放问题最为突出,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无组织排放提出了针对重点行业和一般行业的治理基本思路。钢铁烧结、球团工业特别排放标准制定时间较早、当时治理技术尚未普及,现行标准没有体现重点地区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要求,随着治理技术的快速发展,钢铁脱硫除尘技术已经完全可以达标, 脱硝技术也在示范推广。其他行业如玻璃、陶瓷、砖瓦等之前即没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而京津冀2+26 城市均为这些产业的重要基地,因此存在制定特别排放限值的必要性。
电力靠补贴,非电靠监管,更新非电标准也是催化剂
我们在1 月中旬发布《非电大气治理起航》,在3 月15 日-3 月23 日独家组织了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产业链调研,受到市场较大关注。市场对火电超低排放预期已经非常充分,但是对钢铁、水泥等建材、工业锅炉的大气治理市场认知仍不充分。我们维持原有观点:电力靠补贴、非电靠监管(当然也涉及到下游客户的支付能力),非电标准(征求意见)也是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催化剂,既有大气污染治理龙头企业拥有治理技术经验、客户资源(即使没有也比外行企业更加方便外延并购)等, 将会率先受益标准征求意见的提出。
5 月23 日,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提出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与以往联席会议和督查中心相比,跨地区环保机构更加接地。环保部也印发了《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将从6 月1 日起开始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结合此次非电标准征求意见函,我们认为大气污染治理(尤其非电)仍在继续,“大气十条”考核及十九大召开及采暖季到来是3 季度催化剂,推荐大气污染治理龙头企业清新环境、以及监测类标的汉威电子和雪迪龙,关注龙净环保、中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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