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矿山废水年产出量超过110亿方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保部、质检总局、银监会以及证监会等国家六部门(以下简称六部门)联合为矿山开采制定绿色计划——到2020年,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为此,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对如何建设绿色矿山提出具体要求。
今天,六部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就绿色矿山建设进行部署。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在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恶化已经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他说,目前,总体上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还比较传统粗放,生态破坏、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凌月明表示,突出问题包括采矿引发地面塌陷,特别是采煤塌陷等灾害严重,对矿区周边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影响。同时,采矿占用损毁土地数量巨大,累计超过300万公顷。“采矿破坏区域地下水系统,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泉流量减少甚至干枯,影响地表植被等生态系统。”据凌月明介绍,采矿废渣废水污染水土环境,全国固体废渣积存量超过480亿吨,矿山废水年产出量超过110亿方,污染隐患较多。
凌月明强调,这些问题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他说,加快环境整治,转变发展方式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任务十分紧迫。凌月明透露,这也是国家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的主要原因。
环保部生态司司长程立峰在会上透露,环保部对全国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446个国家自然保护区中144个自然保护区内有采石厂,总面积为41.45平方公里,数量为978个。他说,2013年至2015年间,采石厂规模扩大的有69处,新增35处,增幅11.03%。
程立峰称,南阳恐龙蛋化石区、东洞庭湖、内蒙古大青山以及汉中朱鹮等自然保护区采石厂数量均在30处以上。
据程立峰介绍,2015年,环保部联合中科院完成的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即2000年至2010年调查与评估结论表明,十年间,全国矿产开发扩张迅速,新增矿区面积2285平方公里,在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24个有矿产开采,占全国矿区总面积15.5%。他说,2010年,直接破坏地表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矿产开发点有5万多个,分布于全国的1774个县,总面积达7084平方公里。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同时,要建设50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实施意见》还明确了煤炭、石油、有色、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等7个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1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
凌月明透露,国土资源部将同步开展绿色矿山国家标准研究,及时纳入国家标准制定计划。他说,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从用地、用矿、财政、金融等4个方面,拿出了“真金白银”的激励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矿产开采指标优选安排绿色矿山;对于采矿用地,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租赁或先租后让;符合条件的矿山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凌月明说,对于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将建立“红名单”,纳入企业征信体系,享受相应激励政策。
凌月明同时表示,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区、市)年度绿色矿山建设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并将绿色矿山建设进展与土地年度计划指标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