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目录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这339种药可以报销了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正式公布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据介绍,2017年版药品目录明显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调整后的目录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增加339个。
“重点是考虑调入现有药品目录没有覆盖的治疗领域、作用机理以及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儿科妇科等药品,优化目录结构,优选性价比较高的品种,支持医药技术创新,通过扩大临床用药选择促进医药产品竞争等。”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
其中,在新增91个儿童药品品种后,新版药品目录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药品或剂型达到540个,进一步加强了儿童用药保障力度。此外,治疗癌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常用药品基本被纳入了药品目录或谈判药品范围。
专家表示,2017年版药品目录的落实,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有利于支持临床用药技术进步,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除了本次发布的2535种药品外,还有45种拟谈判药品。据人社部介绍,此次药品目录调整方案中提出,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的专利和独家药品,要探索建立谈判准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药品列入药品目录。据此,目录评审经过咨询专家评审、遴选专家投票等程序,同步确定了45个拟谈判药品。这些药品中,近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了白血病、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常见肿瘤,其他为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药。
那么,拟谈判药品按照现有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后,是否会对基金收支平衡带来风险?对此,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确认相关企业是否具有谈判意向后,向社会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并按相关程序组织谈判,将达成一致的品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更好保障参保人员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保证基金平稳运行。
据介绍,本次目录发布后,人社部将抓紧开展谈判药品准入,并着手研究完善医药用药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医保用药准入机制。“下一步,将做好目录准入、支付标准、使用管理等环节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医保用药的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险支持创新、促进发展的作用。”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