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如何处理“道德路障”
自动驾驶汽车领域的进展可能是未来几十年最重要的科技突破。
即使我遇到的一些消息灵通人士也认为,无人驾驶汽车仍然是“很遥远的事情”。我也怀疑,为了谋生而开车的亿万人会及时开始深入考虑这一问题。
但各大车企正致力于在2020年左右把面向消费者的自动驾驶汽车推向市场。从经济学家到城市规划者,从交通工程师到立法者和保险业者,专业人士正着手应对它将带来的巨大变化。
那么,对于这场即将到来的运输革命,一位聪明的律师会怎样看待其潜在法律影响呢?
我到剑桥拜访了英国律所Mills&Reeve合伙人史蒂芬?汉密尔顿;该律所正定位于无人驾驶车辆法律的权威。
汉密尔顿专长于帮助企业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但他花了三年时间研究自动驾驶汽车,积累起相关专业知识。
他说:“互联网的本质就是以数字方式来传送文字、语音和图片。”我们望着校内一栋栋建筑,这里是艾萨克?牛顿、查尔斯?达尔文和斯蒂芬?霍金曾工作过的地方。
“互联网造成的颠覆是巨大的。但如果我们实现无人驾驶,利用数字手段在一个网络内运输人和物件,就颠覆而言,大幕才刚拉开。”
围绕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问题引起了极大关注,但人们关注的并不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可能发生的巨大转变,而是“该杀谁”的两难困境:一个孩子突然出现在一辆自动驾驶汽车前方,汽车应不应该从编程上急转弯以避开孩子,哪怕这意味着与迎面而来的汽车相撞,或撞到在公交车站等车的人?
在汉密尔顿看来,这个伦理问题被过度夸大了。
“解决办法是,当车辆遇到障碍物时,它能采取的行动是有限的:从左方或右方超车或绕过去,或者刹车,或者加速。最后一个不太可能适用,所以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三项选择题。”
“我们的建议是,如果你不能绕过去,唯一的选择就是刹车,避免或减轻伤害。这里不存在需要算法或决策树伤脑筋的道德选择。你前方的路上出现了一个不该在那里的障碍,就像有人摔倒或者跳到火车前方。”
他解释说,你可以把异常状况搞得像“战争游戏”,但每一次的答案只有一个:刹车,并希望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小。无论如何,自动驾驶汽车总会比人类驾驶员更安全,总会比哪怕是理性、警觉、清醒的人类驾驶员反应更快。
汉密尔顿提出的另一个伦理问题是,已被吊销驾照的驾驶者开着自动驾驶汽车再次驶上道路,潜在可能引起极大的争议。社会可以阻止被吊销驾照的司机购买自动驾驶汽车和重获完全机动能力吗?
还有一个枯燥但重要的立法问题。发达国家的公路交通法律基于两项国际公约:1949年《日内瓦道路交通公约》,以及1968年《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
二者都规定任何时候车辆都必须由驾驶员控制,因此在全自动驾驶汽车合法之前,先得修改这条规定。这绝不是件小事。
并未签署这两项公约的中国,可以让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中国的制造商仍在攻克无人驾驶技术,但全球其他地方应该关注这个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