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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社会资本可跨省参与储能投资建设

2016-12-23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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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发改委网站22日消息,发改委、能源局正式印发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积极发展水电,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煤电转型升级、实施电能替代、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18项重点任务,以实现能源清洁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目标。

规划提出,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在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需求的基础上,按照2000亿千瓦时预留电力储备,以满足经济社会可能出现加速发展的需要。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7亿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亿千瓦左右,占比约39%,提高4个百分点,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1%;气电装机增加5000万千瓦,达到1.1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5%;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占比降至约55%。

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2000万千瓦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经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火电机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总排放量力争下降50%以上。30万千瓦级以上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煤电机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到865克/千瓦时左右。火电厂废水排放达标率实现100%。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规划提出18项重点任务:积极发展水电,统筹开发与外送;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鼓励多元化能源利用,因地制宜试点示范;安全发展核电,推进沿海核电建设;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大力推进分布式气电建设;加快煤电转型升级,促进清洁有序发展;加强调峰能力建设,提升系统灵活性;筹划外送通道,增强资源配置能力;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实施电能替代,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发展;推进集中供热,逐步替代燃煤小锅炉;积极发展分布式发电,鼓励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开展电力精准扶贫,切实保障民生用电;加大攻关力度,强化自主创新;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加强电力国际合作;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体系。

规划还指出,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城镇配电网、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跨省区输电工程、配电网工程、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鼓励电力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完善电力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政策。搭建电力产业新业态融资平台。鼓励风险投资、产业基金以多种形式参与电力产业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鼓励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股权交易、众筹、PPP等方式,加快示范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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