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领跑者计划”带来一场恶性价格战?
随着10月27日内蒙古乌海基地招标结果的公布,由国家能源局主导的2016年“领跑者计划”落下帷幕。在这场招标中,协鑫新能源和英利绿色能源(NYSE:YGE)先后报出了0.61元/千瓦时和0.45元/千瓦时的超低价。
“领跑者计划”在大幅拉低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的同时,也在业内引起了不小的质疑,有观点认为此举引发了低价恶性竞争,扰乱了行业秩序,担忧其带来的电价下降只是暂时的,且招标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证等问题。
天合光能董事长兼CEO高纪凡曾公开表示,“进入下半年以来,光伏需求快速下滑,给行业造成很大压力。市场中一些企业在组件或系统招标时报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低价,给全行业带来很大影响。”
2015年6月,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领跑者基地正式获批。2016年5月,第二批共计5.5GW的八个领跑者基地招标公布,其中包括一类资源区的内蒙古包头、乌海,二类资源区的河北张家口,及三类资源区的山东济宁、新泰、安徽两淮、山西阳泉、芮城。
在11月28-30日举行的“2016中国国际能源峰会暨展览会—中国光伏电站投融资论坛”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SolarTRIZ太阳能创新学院院长田介花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关于“领跑者计划”给市场带来恶性竞争的说法有失偏颇,每家企业会根据自己的利润点来报价,绝对没有哪家企业会去做赔本的生意。
8月29日,协鑫新能源在山西阳泉项目中报出了0.61元/千瓦时的最低价。据田介花测算,该价格可倒推出8.91%的税后内部收益率(IRR),虽然没有过去12%的内部收益率多那么高,但投资商是完全可以做的。此外,该项目的回收期是8.45年,比国内的PPP光伏项目回收期短,度电成本为0.3344元。
10月,英利绿色能源在内蒙古乌海项目中报出0.45元/千瓦时的最低价。田介花表示,一般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低于8%的电站项目不具有投资价值。英利测算出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仅为8.03%,“这很难实现收益,甚至会亏本”,她说。
“(领跑者计划中)报出低价的企业,比如协鑫新能源的0.61元/千瓦时,我们通过核算发现报价是合理的,因为企业的投资收益率达到了。而英利0.45元/千瓦时的报价是赔本的,这样的报价,不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在未来都不会让它再出现”,田介花说,光伏电价下降是大趋势,“领跑者计划”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它表面上是让企业拿出新的技术和产品,实际是驱动企业降低电价。
光伏发电如果真要与传统能源争夺市场,度电成本亟待削减。光伏度电成本下降的速度越快,其取代传统能源市场的几率就越大。作为企业和投资商,肯定要用新技术,新产品及新的解决方案来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以确保更好的投资收益率。
光伏“领跑者计划”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国家自2015年开始,计划每年实行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光伏产品、企业或单位的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多种自称可提高光伏发电效率的新产品、技术,但其存在定价不合理的问题。如采用组串式逆变器代替集中式逆变器、采用1500V系统代替1000V系统、采用平单轴跟踪系统代替固定支架,以及采用新型高效组件、优化器、光伏组件镀膜增发电技术、组件清洗等。
以逆变器为例,据田介花介绍,常规的集中式逆变器价格约是0.2元/瓦,组串式的约为0.37元-0.38元/瓦,林洋能源所使用的组串式逆变器据称可增发3%的电量。根据测算,原来使用集中式逆变器的收益率为13.79%,建设成本为5.9元/瓦,使用组串式后增发了3%,但成本却增加了0.18元,收益率变为13.82%,增幅太小,优势并不能体现出来。
田介花表示,并不是新产品或技术自身存在问题,而是生产商给产品的定价根本不合理,导致购买后反而出现了拉低投资收益率和拉长投资回收期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