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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全文)

2016-09-07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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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促进我省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及意义

我省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是全国重要的经济大省,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突破3.7万亿元,居全国第五位。近年来,我省按照“内节外引”能源发展方针,充分发挥地处中原区位优势和全国重要煤炭基地资源优势,着力推进全国电网枢纽和重要火电基地建设,依托哈密—郑州±800千伏直流、山西晋城—河南南阳—湖北荆门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在全国建成首个跨大区特高压交直流混联电网,实现与西北电网、华北电网、华中电网互联互通,省间电力交换能力达到1300万千瓦,2015年年底全省电力装机突破6800万千瓦,居全国第八位,其中,煤电装机5880万千瓦。全省年发、用电量分别达到2559亿千瓦时、2880亿千瓦时,分别居全国第八、第六位,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活跃,省间交换电量375亿千瓦时,是全国重要的发电、用电、跨省跨区交易市场。

多年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支持下,我省围绕电力体制改革,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200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大规模电力市场化外送,2006年全国首个省级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在我省挂牌成立,同步推行的差别发电量计划、发电权交易等政策得到国家肯定,被国家列为全国五个节能发电调度试点省份之一。2007年全国推广电力“上大压小”河南模式。全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积极推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2016年10月底前全省统调燃煤机组将实现超低排放。这些探索和实践对破解电力发展和运行难题,促进电力产业转型升级,降低经济社会发展电力成本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把改革创新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我省电力行业内外达成广泛共识。

当前,全国电力生产和消费格局处于相对过剩阶段,我省作为电力生产和消费大省,通过改革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为迫切;电网发展能力相对不足,破解全省电网瓶颈制约尤其是农村电网建设滞后矛盾资金压力巨大,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引进社会资本,加快电网发展;经济进入新常态,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巨大,通过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降低成本,增强我省工业企业竞争能力,成为现实需要。在我省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通过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对加快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围绕“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行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重点任务,从我省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诉求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努力降低电力成本、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为构建现代能源支撑体系、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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