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张晓军:设单日限额 港股通50万元门槛不变
昨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共同签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标志着深港通实施准备工作正式启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启动深港通,是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又一重大举措。对投资者更好地共享两地经济发展成果、促进内地资本市场开放和改革、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以及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等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据张晓军介绍,深港通主要制度安排参照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主要有以下五方面要点:一是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二是中国结算、香港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三是投资范围限于两地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协商确定的股票。四是对跨境投资实行每日额度管理,并进行实时监控。两地监管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五是港股通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在深港通的标的范围方面,张晓军表示,按照“防范风险、各方认可”的原则,经各方沟通一致,深港通投资标的按照一定股票市值筛选后确定。深股通的股票范围是市值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深证成分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分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分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市值50亿元港元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分股,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对比来看,新增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分股(选取其中市值50亿元港元及以上的股票)。
张晓军还表示,沪港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由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控制,即均为105亿元人民币,互不影响、也不相互调剂。公募基金可以参与深港通业务,相关政策比照公募基金参与沪港通的政策执行。
此外,张晓军表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范围涉及两地三个交易所和有关登记结算机构的系统改造,需要较长的准备时间。未来,证监会将根据深港通运行情况,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投资标的具体时间、条件与港方进行协商,以保障两地市场平稳运行。
据张晓军介绍,未来4个月,围绕深港通的准备工作,证监会还将按照安全有序可控的原则,会同有关各方积极开展四项准备工作:一是会同有关部委,出台深港通业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二是组织两地交易所以及市场参与者,完善业务流程,做好技术准备;三是与香港证监会就深港通下的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以及投资者保护等进行磋商,对现有的监管合作备忘录、投资者教育等相关监管合作安排等进行补充完善;四是推动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签署互联互通的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