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强力规范募资用途 主办券商督导费恐上升
今年以来,新三板挂牌企业屡屡动用融到手的钱进行高风险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等。全国股转系统终于“出手”,并赋权主办券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据股转系统官网8月8日公告,新三板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要求设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挂牌企业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须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募资用途现负面清单
股转系统官网昨日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该公告明确,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
股转系统首次明确,除金融类企业外,挂牌企业募资使用存在“负面清单”。
监管要求,除金融类企业外,挂牌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经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披露后,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为改变挂牌企业将募集资金打入日常经营账户的现状,股转系统要求设立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股票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专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挂牌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应当在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中一并提交报备。
主办券商督导费恐上升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30日,已有近6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布购买理财产品或委托理财的公告,这一数字是去年全年的3倍。其中,一半的企业最近一年中有过定向增发,其理由多为“补充流动资金”。
“投资者并不希望看到挂牌企业把融来的钱买股票、买理财产品,监管出台了正式规定,这是限制了募集资金用途,要求融资用于主业,这也是去杠杆的一种手段。”北方一家上市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向证券时报记者分析。
该负责人还表示,挂牌公司募资新规真正赋予主办券商行使监督权,也直接提高了主办券商的督导成本。
记者发现,主办券商在挂牌公司募资过程中的“职责”分成两大部分。
一是对募资专户的监管。根据股转发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办券商应依据有关规定指定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挂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应依据股转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挂牌公司和专户存放的商业银行应配合主办券商的核查与查询。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现场核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二是就募资行为发表明确意见。主办券商应当在“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中就挂牌公司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要求、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信披要求等逐项发表明确意见。
“以前券商想管,也管不了,没有这个权力管。新规让主办券商的责任更大了,也增加主办券商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持续督导费用也会相应提高。”该券商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