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如果我丧失了京东的控制权 我就彻底退出拿钱走人
2016年7月6日,在《刘强东自述:我的经营模式》中,京东集团ceo刘强东对其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念进行了阐述,在关于京东控制权上,刘强东坦言,倘若自己失去了京东集团的控制,那自己就会彻底退出,并且拿钱走人。
对于成立于1998年的京东公司,在中国互联网行业已经拼搏了十几个年头。在互联网电商这一块,京东成为国内最大的自营B2C电商平台,在模式上和淘宝网向区别,并和天猫相抗衡。在京东集团的发展过程中,创始人刘强东的股权在多次融资后遭到稀释。
在完成对1号店的收购后,刘强东在京东集团的股份比例只在15%左右,而按照常理来说,15%的股权,是无法控制一个互联网公司。那么,刘强东是如何保证自己在京东集团的控制权呢?对此,在美国上市的京东集团,在股权结构上实行了AB股制度,对于拿了B股的刘强东,其可以在只拥有15%股权的前提下,获得京东80%左右的投票权。而拿了A股的投资者,没有或者只有小部分的投票权。由此,刘强东可以将自己创立的公司牢牢控制在手中。
在这一点上,前不久遭遇罢免危机的王石,如果能在万科内部实行AB股结构,并握有一定的B股股权,或许才能长期避免“野蛮人”的再次入侵。在国内互联网行业,在创立的腾讯公司中,马化腾的持股比例要比刘强东还低,只有10%左右。不过,虽然在香港上市的腾讯集团无法实施类似京东的股权架构,但是由于大股东主动放弃了腾讯集团投票权,甘愿只享受分红的收益。由此,马化腾等创始人也可以将腾讯集团牢牢控制在手中。
最后,对于中国互联网行业,很多互联网公司创始人在早期发展过程中,因为资金问题不得不向资本低头。比如2000年时的阿里巴巴和马云,在暂时缺乏盈利业务的前提下,接受软银孙正义的投资,成为度过互联网寒冬的合适选择。当然,就百度、阿里巴巴等国内几大互联网公司,均通过制度上的设计,从而牢牢将公司控制权掌握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