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校园污染事件“毒源”何来?
虽然常州外国语学校的北侧化工地块在土壤修复过程中散发异味,并因与学校距离较近而饱受指责,但另一难以忽略的影响在于地下水。
官方指出,该学校土壤和地下水经检测未受到污染,但地下水具有流动性质和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遭大量抽取使用,极其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相关人士认为,如果这些假设成立,其中可引发危害健康的物质或许存在于校园的建筑材料中。
“敲墙取样”
“我要对方出示学校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来水的发票,但至今未能看到。”常州外国语学校的一名家长洪伟(化名)称。
作为一种基于污染可能而作的“猜测”,使用地下水建造学校已经引发相关人士的关注,而关注的焦点在于地下水一旦在施工过程中被大量使用,将进入建筑材料中。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墙砖、墙体的粉刷物等等。
采访的专业人士认为,施工过程中,商品混凝土是由搅拌站提供的,但基本只是在做基础、搭框架和大面积浇地坪时使用,像砌墙时及粉刷、粘贴外墙砖,用的水泥砂浆均需要现场搅拌和制作。
“这些环节就需要现场能用到水,有些墙砖需要用水长久浸泡。”该人士指出,由于施工企业全用自来水成本过高,有些为了节约成本而使用抽取的地下水。一旦地下水受到了污染,这些化学物质就会进入建筑材料中。目前,官方虽然表示“地下水未受到污染”,但并没有消息透露进行了这方面的取样。
“实际上很简单,就拿这些材料中的一种,如墙壁、地砖来取个样,看看里面有没有相应的污染物即可。”该人士称。
在该人士看来,如果不排除这种可能引发污染的原因,某些物质就可以长久地在存在建筑体内,逐渐渗透挥发出去,进而影响使用者的身体健康。
外界也对常州外国语学校的选址提出质疑,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规范以“强制性条文”严格要求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那么常外的选址是否符合上述标准?截至昨日发稿时为止,常州市规划局和新北区规划局均未的上述疑问进行回复,并拒绝提供相关规划方案。
二次污染
近年来,在工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用地结构调整之中,一些工业企业纷纷搬迁改造,而伴随其中一些高污染工业企业的关闭、搬迁,大量“毒地”被遗留下来,随着城市化进程,成为城市的隐忧。
对地少人多的地区而言,土壤修复(soilremediation)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
土壤修复是指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场地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
2014年5月,环保部下发通知,工业企业关停、搬迁以及在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未进行土壤毒性评估和修复,将禁止进行土地流转、开工建设。
同年,为了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中最为紧迫的污染场地修复问题,围绕调查、评估、修复、监测基本步骤,环保部发布四个行业技术规范。
这四个标准分别是:《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
工业污染的土壤要修复,总体上难度巨大。这体现为资金需求巨大、耗时长,技术工艺短板等都是土壤修复不可回避的问题,而且在土壤修复过程中也有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
“以常州外国语实验学校为例,该学校以北常隆地块的土壤污染物,以有机毒物为主,部分是挥发性、部分是水溶性物质,修复工作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广东生态环境和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表示记者。
《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原厂址地块污染场地(下称常隆地块)土壤修复调整工程验收技术方案》(下称《验收技术方案》)显示,常隆地块污染土壤后续修复采用整体覆土封盖,通过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推算出不同污染区域所需黏土的理论堆高,覆盖黏土进行封盖,完成覆土封盖后在不同区域合理种植绿植,建设公共绿地。
方案称:“污染土壤覆土施工采取分区延伸的方式,逐步铺开,覆土后必须经过多层碾压,保证隔离效果。”
对此,陈能场认为,比方案更重要的是,还需要考量施工单位在修复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来执行:“比如,分区域来治理可以更好地控制住土壤修复中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风险,技术含量并不高,但的确是土壤修复过程中的关键点。”
“目前分析看,常隆地块修复原先的焚烧方案改为覆土固然有其考量的因素,但用覆土覆膜来修复的控制效果是暂时的,仍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持续的污染,而且覆土方案二次污染的可能性,令人担忧。”一位土壤学者分析。
“毒地”的前世今生
事发的常隆地块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该地块包括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农药厂、常州市华达化工厂和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场地总面积约为26.2公顷。
2012年,环保、工信、国土和住建四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工业企业原场地采取出让方式重新供地的,应当在出让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2014年5月,环保部又下发通知,工业企业关停、搬迁以及在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未进行土壤毒性评估和修复,将禁止进行土地流转、开工建设。
华达化工总经理说,他们也是“受害者”,华达在2002年搬迁,2008年搬迁完。以前就看到常隆化工被当地居民堵门,因为农药影响周边的菜园。平时有一些业务往来。但在搬迁后就不再往来。
政府有难处,那块本来要开发商业综合体,后来改作绿化。政府本来答应给华达三四千万搬迁,但是后来不给了,一搬搬了6年。
华达生产医药农业中间体。像华达和常隆都有自己的焚烧装置,可以减少焚烧成本1000元/吨,固废产生多少量环评上有要求,焚烧后剩下的30%还要检测再填埋。当初三家化工厂,常宇搬到江西,常隆农化搬到泰兴。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是负责上述“毒地”修复的企业,该公司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问:“在去年底的时候因为修复过程气味太重,我们曾经中止了一段时间的修复工作。”
上述负责人坦言,在修复过程中难免有异味漏出,后来由于学校师生的强烈反对,因此暂停了修复工作。
上述负责人同时承认,比常外事件更早,先于常外设立的常州天合国际学校(位于常州外国语学校后侧)已经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投诉。
虽然如此,也有在附近工作的人认为该事件并非那么严重。“我们单位就在常州外国语学校附近,我在这里工作几年了,但是并未感觉身体不适,也许是学生抵抗力比较弱。”一位在附近工作的人士称:“之前那块毒地准备建一个商业广场,听说开发商已经不愿意来此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