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终审:王老吉胜诉“改名案”
昨晚,白云山公告宣布了又一起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案件审理结果。白云山方面称,针对王老吉与加多宝争议已久的“改名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12月2日做出终审判决,加多宝被判定虚假宣传,王老吉胜诉。
实际上,该案件进入审理程序许久。2012年11月30日,广药集团以加多宝公司及广州某店铺经营者彭某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千万元的诉讼,矛头直指“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宣传行为。该案件于2013年12月20日获得一审判决结果,判加多宝败诉。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于2014年7月开庭审理该案件,当庭未做出判决。
白云山在昨日公告中称,广药于近日接到二审判决结果,为广东高院对该案件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
实际上,加多宝在遭遇来自王老吉的诉讼之后,对于广告宣传早已做出调整,上述广告语也早已没有在实际推广中使用,因此此次败诉并不会对加多宝的营销产生负面影响。对于上述案件,加多宝方面向北京商报记者回应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接受了加多宝的再审申请,加多宝会继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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