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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加税提价 政府增收烟民减少吸烟?

2015-05-14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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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香烟要涨价了,你会不会减少吸烟?

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称,自5月10日起烟草消费税上调,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此后,经国务院批准的卷烟提税顺价政策方案公布,决定自5月10日起对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批发价格、建议零售价格进行调整,要求所有在销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批发价格均上调6%,所有在销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建议零售价格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则确定,各省级局可在国家局确定的建议零售价格基础上,在确保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自主确定本地区卷烟零售指导价格。

这一系列决策对于控烟运动来讲,无疑是一件利好之事,但实际效果如何,尚难给出清晰的预期。

6%

“这是六年来的第一次提高烟草税,虽然空间还不够,但是毕竟迈开了一小步,希望以后能够小步快走。”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对本报表示。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目前拥有3.5亿烟民,约占世界烟民总数的27%。同时,中国卷烟的生产和消费也都分别占到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此外,中国非吸烟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也非常高,2010年中国约有7.4亿非吸烟人群受到二手烟的侵害。吸烟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健康危害,我国每天有超过3000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相关疾病,2005年因烟草死亡人数约120万。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话,到2025年这一指标将达到200万人。

为了控制烟草,在2003年11月10日,中国政府签订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9日在我国正式生效。根据《公约》,我国庄重承诺:2011年,即《公约》生效5年后,对公众提供防止接触烟草烟雾的普遍保护,并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同时,《公约》缔约国政府需要通过立法行成规定在公共场所无烟。

但是,尽管控烟呼声很高,但各种控烟的措施并不是很理想。

“这次提高6%是各种烟草同等幅度提高,且是从量计征。这个幅度是经过研究决定,想一步到位,目前在中国还做不到。效果如何还得看执行以后的情况。”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郑榕表示。

郑榕表示,征税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控烟手段之一,通过征税来提高烟草制品价格,可以显著降低烟草制品消费。税收和价格手段在控制烟草消费方面的有效性已经被来自世界许多国家的实证研究结果所证明,其中有代表性的经验性研究结论包括:烟草的绝对价格每提高10%,将使得卷烟的消费减少3%-5%,将使得青少年的吸烟人数降低3.5%-7%;烟草制品价格提高70%,将使全世界由吸烟导致的死亡数量减少四分之一。此外,研究还发现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较低的人群对于烟草价格的变动更为敏感,因而提高烟草制品的价格对于控制和减少这类人群的吸烟率和吸烟量尤其有效。

“目前从理论上粗略估计,一年的烟草税要增加1300多亿。但是对于增收的烟草税,目前财政部没有特别说法,只是统收统管。国际上的做法是烟草税用以民众的健康,但是中国目前还没有。”郑榕表示。

而在吴宜群看来,她更希望能够把烟草税或者说增收的烟草税用以戒烟方面,由于个人戒烟能力有限,可以设立戒烟门诊。

2009

“这不是第一次调整烟草税,此前2009年也提高过一次,但是烟草行业内部消化了,并没有对烟草零售价格有影响。”吴宜群表示。

2009年中国提高了生产环节的卷烟消费税税率,并在批发环节加征了税率为5%的消费税,但是此次卷烟消费税提税并没有引起卷烟零售价格的变化,也即在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增加的税收没有被转移到下一环节的价格中去。之所以有这样一种结果,是由我国烟草税的制度特征-----消费税的价内税设计以及烟草专卖体制下的卷烟定价机制所决定的。

在郑榕的研究中,郑榕发现,我国卷烟消费税的价内税设计和专卖体制下独特的卷烟定价机制构成了一个精密的系统,在这样一个系统中,消费税率的提高会增加卷烟生产商所交纳的消费税额,但消费税额的增加对生产商而言,与成本费用的增加相似。尽管消费税率提高会相应提高卷烟的调拨价格,但却并不必然会提高下游流通环节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决定卷烟批发价格的关键因素是调批差率,在消费税率提高进而调拨价也提高的情况下,烟草行业可以通过调低调批差率的方式完全抵消掉消费税率上调的影响,从而保持批发价和零售价不变。下调调批差率实质上是降低了批发商的利润率,也就是各地烟草公司在商业流通环节的利润。

“2009年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在当年为中央政府增加了约600亿元的消费税收入。但由于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并未影响到卷烟的零售价格,所以该政策调整也被认为是中国政府运用以税控烟政策的一次失败的尝试。”郑榕表示。

虽然2009是一次失败的调整,但是最终结果还是有一定的变化。对2009年卷烟消费税调整后的卷烟调查结果表明,尽管2009年后卷烟单品的名义零售价格没有变化,但在2009年之后的卷烟调查也发现一些五类烟退出了市场。低价烟退出市场主要归因于2009年卷烟消费税调整对卷烟税价比的影响。2009年税改后,卷烟税价比最高的是一类烟和二类烟,为54%-56%,税价比居于第二位的是五类烟,约为50%。三类烟和四类烟的税价比相对是最轻的,约为45%。

郑榕介绍称,五类烟因价格低,无论在生产环节还是商业环节,本来就是利润空间最小的一类产品。五类烟税价比的提高进一步减少了烟草公司生产五卷烟的利润,从而促使烟草公司调整其生产和调拨计划,减少五类烟的生产量,并相应增加高端和中端价位卷烟的生产。五类烟供给的减少使得市场上零售价3元以下卷烟的可获取性越来越差。这种变化从控烟角度来看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五类烟市场的萎缩会迫使一部分人转而购买四类烟。此外,五类卷烟市场份额的萎缩也是使得卷烟的加权平均零售价格由2008年的每包6.64元提高到2011年每包9.62元的一个主要原因。

“2009年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尽管对卷烟单品的价格影响不大,但在随后的几年中却很大程度地改变了卷烟的产品供给结构。在垄断的专卖体制下,单一供给方的产品供给结构的改变又被强制性地传导到需求市场,从而进一步改变了卷烟的需求市场结构。因此,即便是在消费税的价内税设计和专卖体制的卷烟定价机制不变的前提下,只要持续地提高卷烟消费税税率,都会将进一步迫使烟草行业改变其产品生产结构,减少低档卷烟的市场供给。而且,随着消费税税率的提高和每包卷烟中税占零售价格比重的上升,烟草行业迫于利润持续下降的压力,最终会将增加的税负部分或全部转移到卷烟的零售价格中去。”郑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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