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冷冻食品到货已化冻 消保委介入助退款
网购冷冻商品到货后发现已经化冻,经营者却拒绝退货……近日,消费者姚女士遇到了这样的问题,经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最终成功退货退款。
记者了解到,姚女士在网上购买了蟹粉面条。收到商品后,她发现快递包装里附带的冰袋已经融化。进一步查看商品,发现面条里需要冷冻储藏的配料包也已经化冻软化。姚女士向经营者提出退货被拒绝,遂投诉至长宁区消保委。
接诉后,长宁区消保委立即和经营者取得联系。经营者表示,在邮寄面条时,都会在物流包装里放入冰袋来降温,从而维持商品储藏的低温要求。可能冰袋融化比较快,所以在姚女士收货时有化冻的情况,但并不代表商品已经变质。如果发现商品变质,可以给消费者退货。
长宁区消保委表示,经营者销售此商品的贮存条件是温度在0℃以下冷冻储藏。在消费者收货前,商品都需要在符合贮存要求的环境中,才能确保商品的品质和安全。姚女士收到商品时,配料包已经化冻软化。很明显,商品贮存环境的温度已经超过了规定温度,可能影响商品品质和食品安全性。对于无法确定品质和安全的商品,经营者不应该销售给消费者,更不应该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经营者应该确保商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始终符合贮存要求,确保商品品质符合要求。
最终,在长宁区消保委的调解下,经营者同意退货,并退还消费者全部货款。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长宁区消保委提醒经营者,线上销售食品不能忽视物流环节中的安全隐患,更不能把物流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转嫁给消费者,逃避企业自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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