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股份终止创业板IPO 保荐机构为东方投行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2年9月9日,志高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志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志高股份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空气压缩机和凿岩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提供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螺杆机、钻机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为“志高掘进”、“ZEGA”系列螺杆机、钻机及相关配件,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空气动力与凿岩工程的专业性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装备制造、矿山开采、工程建设、石化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医药生产等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志高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958.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5.90%,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存直接持有公司13.00%股份,通过志高控股间接持有公司35.32%股份,通过志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14%股份,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1.46%股份,同时谢存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因此,谢存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志高股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2,148.1488万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志高股份原拟募集资金48,608.53万元,计划分别用于年产300台智能化钻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2,000台工艺节能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生产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志高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俊清、陈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