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定增募不超19.9亿获证监会通过 海通证券建功
昨晚,双环传动(002472.SZ)发布公告称,2022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2022年7月4日晚,双环传动披露《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9.89亿亿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1.17亿股(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用于玉环工厂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动齿轮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一期)、玉环工厂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动齿轮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二期)、玉环工厂商用车自动变速器齿轮组件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 、桐乡工厂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动齿轮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高速低噪传动部件实验室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公司无控股股东,总股本为7.78亿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长鸿、陈菊花、陈剑峰和蒋亦卿,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叶善群和亚兴投资,其中,吴长鸿、陈菊花、陈剑峰和蒋亦卿分别持有公司7.71%、0.10%、3.51%和3.74%股份;叶善群持有公司3.42%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创信投资控制亚兴投资持有双环传动2.64%股份。上述五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双环传动1.64亿股,占总股本21.13%。叶善群和陈菊花为夫妻关系,吴长鸿为其大女婿,陈剑峰为其二女婿,蒋亦卿为其三女婿。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若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发行,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长鸿、陈菊花、陈剑峰、蒋亦卿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善群、亚兴投资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1.64亿股,持股比例为18.37%。为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将视市场情况控制单一特定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的认购上限,适当分散特定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从而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确保吴长鸿、陈菊花、陈剑峰、蒋亦卿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以扩大生产能力,满足市场增长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引进先进设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双环传动于2022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请做好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薛阳、张铁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