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26条举措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用海
自然资源部8日召开会议,解读日前印发的《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国务院专项督查和有关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围绕促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形成了支持建设项目落地涉及的用地用海阶段性政策,共7方面26条。
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目前全国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编制和“三区三线”的划定工作。考虑到当下正处于过渡期,《通知》明确了现阶段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确保近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依法依规有序实施。
在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方面,继续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进一步明晰计划指标配置规则;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方面,针对性地提出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用地审查、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等举措。
《通知》提出,要细化优化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政策,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再次明确了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提出在2023年3月底前,允许国家重大项目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此外,优化土地供应与用海用岛审批。按照供地即可开工的原则,《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机制,确保市场主体在依法取得土地后及时开工建设;从优化审批程序、精简技术报告、完善临时用海制度等方面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用海用岛保障。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将有效解决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推动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