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行业新规发布 进一步规范息费收取 治理过度授信
7月7日,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银保监会、央行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主要包括5个方面内容: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转变粗放发展模式;规范外部合作行为管理;推动信用卡线上服务便利化。
受访专家认为,《通知》坚持问题导向,从转变发展模式、治理过度授信、规范息费收取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这利于推动信用卡业务从“跑马圈地”的粗放发展阶段迈入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多维度规范信用卡业务
一直以来,信用卡息费收取问题备受消费关注。《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合同中严格履行息费说明义务,以明显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积极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授信管控不审慎,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过度授信等问题。
对此,《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
《通知》进一步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目前,信用卡领域的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营销宣传不规范、投诉不畅、不当采集客户信息、不当催收等方面。围绕群众投诉反映突出问题,《通知》针对性做出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明示信用卡涉及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对本行信用卡营销人员实行统一资格认定,配发证件并向客户事前出示。必须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第三人催收。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对合作机构实行统一的名单制管理,严格管理审批标准和程序,不得通过合作机构控制的互联网平台开展信用卡核心业务环节,通过单一合作机构实现的信用卡发卡量和授信余额应当符合集中度指标限制。
银行应转变信用卡发展模式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加强规范信用卡业务不仅十分必要,且具有紧迫性。《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特别是提出32处“不得”、1处“严禁”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知》对信用卡业务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定,将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通知》提出的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线上信用卡业务创新模式等条款值得持续关注。
董希淼补充道,对商业银行来说,下一步应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和要求,提升理念,加快整改。特别是要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模式,应当从单纯追求规模和速度增长转向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对持卡人来说,一定要理性使用信用卡,不过度透支,不违规套现。对监管部门来说,要以《通知》公布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管,加大信用卡业务检查和处罚力度,引导信用卡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