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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擦边球”式低俗营销为何屡禁不止?

时间:2022-06-10 19:04:18

 

来源:中新经纬

近日,一张711便利店的柠檬茶和mini酒广告引发争议,广告文案为“她不醉,没机会”。而企业广告内容触犯道德底线的案例还不少见。就在5月份,安踏一款女鞋产品海报也被质疑打色情擦边球。卫龙、椰树、三只松鼠等知名品牌也都曾在包装或广告上使用过争议性字词。

按常理来讲,这些都是知名企业,无不人才济济,也更有财力和能力与资质水平更高的大广告公司合作,不该在内容上犯这种低级错误,所以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到底是疏忽大意,还是有意为之?这也正是此类低俗营销屡屡在网络上引发巨大争议的原因。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后高腾飞对中新经纬研究院指出,不管企业打出这种广告内容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思,类似这类触犯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打“擦边球”的行为,都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从企业方面来说,可能原本希望通过这类广告来增加曝光,提升销量,但实际上对于企业品牌形象的建立与维护,甚至企业总体的成长发展都是负面的。从社会层面来说,这些低俗营销,也触碰了社会道德底线,严重的可能还触碰了法律红线,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种低俗营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明令禁止的。《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也对违反第九条禁止情形的处罚作出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2019年,海南椰树集团曾因发布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罚款20万元,2021年3月又因同样原因被罚款40万元;2022年4月,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为脱毛仪品牌Ulike发布的一条低俗广告,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5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在此情况下,为何企业的低俗营销还是屡禁不止?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在接受中新经纬研究院采访时表示:“低俗广告营销屡禁不止,主要还是受利益驱动。”

典型案例具有引领、示范、指导作用,为引导正确的行业导向,孟博建议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强化对相关市场主体的约束,加强对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的震慑。“每一个典型案例都是法治宣传的教材,以案释法有助于相关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法律,遵守法律。”

高腾飞也认为,还是违法的成本太低。“在广告法及相关的法律监管上,可能确实需要进一步去优化,比如低俗营销、低俗广告监管的界定能否更具体,相应处罚可能也需要更加精细化。”

高腾飞强调:“很多企业可能认为,我就道个歉,对自身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还能增加曝光度。所以,从法律层面可能还需要增加企业进行低俗营销的违法成本。另外,也需要发挥第三方、新闻媒体,包括消费者的力量去监督,让某些企业不敢也不想继续进行低俗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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