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水泥股份公司被通报 烟温探测仪上加装电阻器件致污染物排放数据失真
中国网财经6月9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控领域),其中,福建泉州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海峡水泥股份公司”)在被通报名单。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据了解,2021年12月7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福建省生态云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发现,福建海峡水泥股份公司窑尾烟气烟温于2021年11月18日10点左右出现异常降低,同时各项污染物数据异常。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分别于2021年11月18日和12月6日,对窑尾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PT-100型烟温仪器进行了操作。
经调查证实,11月18日该公司中控室主任曾某发现窑尾烟气烟温出现异常后,擅自指使电工李某在烟温探测仪后端传输线路接线板上加装电阻器件,致使该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失真,烟气流量变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2月6日曾某指使李某拆除该电阻器件。
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闽环保监测〔2019〕3号)第十条第(七)项“篡改监测数据,系指利用某种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故意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规定的情形。
2021年12月10日,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1月12日,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天眼查显示,福建海峡水泥股份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为4812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小明。经营范围包括: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包装的生产、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购销等。股权方面,福建海峡水泥股份公司大股东为上市公司福建水泥,持股比例约为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