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店”也能做活?网店代运营不能“带病”运营
“新店没流量?老店没订单?五金冠运营团队,帮您把‘死店’做活。”这是一位网店代运营商家打出的宣传标语。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起了网店、注册了自媒体账号,但由于精力有限或素材少难有起色。一些商家看到了里面蕴藏的商机,着力于帮他人开展网上销售等运营活动,代运营行业应运而生。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代运营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存在诸多违法违规的行为,比如虚假宣传、设置霸王条款、雇佣水军刷单甚至涉嫌诈骗。(3月29日《法治日报》)
代运营商家利用团队优势、资源优势、经验优势,弥补一些互联网经济“投资者”尤其是小微“投资者”在资源、时间、精力、能力等方面的不足,给他们引流量、拉订单,帮他们的网店、自媒体账号起死回生、搞活经营、增加业绩、提升影响力。而同时,代运营商家也能依托服务费积蓄自身发展的能量,拓展市场空间。从理论上讲,代运营连接的是各取所需的双赢生意。
但揆诸现实,不少代运营行为变了味。委托方看中的是代运营商家的专业服务,代运营商家眼里却只有委托方兜里的钱。有的代运营商家利用在服务交易关系中相对于委托方的优势主导地位,制定对委托方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刻意模糊运营服务标准,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委托方责任,限制委托方权利,随意解释服务合同;有的代运营商家把委托方当韭菜割,忽悠委托方,随意违约,不能完成合同设定的运营目标,甚至诈骗委托方;有的代运营商家操作手法粗放低劣,存在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类产品、雇佣水军刷假单等违法行为,污染了市场环境,也给委托方带来了较高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如此,代运营很可能导致双输的后果。
代运营行业不能“带病”运营,无论是出于维护网店开办者、自媒体账号注册者等委托方权益的目的,还是出于规范代运营行业发展的目的,都有必要加强对代运营行业以及代运营行为的监管治理。
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应联合网络平台依托《民法典》《刑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按照责任分工全面排查代运营服务合同和相关代运营行为,看是否有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侵权内容,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征集有关违法线索。对调查属实的合同违法行为、营销违法行为乃至诈骗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打击。
在此基础上,曝光违法案件,向网店开办者、自媒体账号注册者发布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网店开办者、自媒体账号注册者擦亮眼睛,理性谨慎选择“托管”服务,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给代运营服务的委托方打好维权预防针。还应考虑统一制作代运营服务合同范本,给代运营商家和委托方提供更规范、更诚信、更安全的合同文本选择和基础监管服务。
代运营行业有问题,但也有市场价值。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络平台、代运营商家以及相关委托方都该以维权和“治病”规范为目的,形成机制合力,推动代运营行业进入良性有序发展的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