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起可填报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扣除 已有超100万人完成填报
3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据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第一时间修订了专项附加扣除管理办法和申报表,连夜升级了个税APP等专扣申报系统,发布了政策问答、办税问答和手机个税APP办税指引,开通了12366热线,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做好便利申报和纳税服务准备工作。
据介绍,纳税人不需要报送相关资料即可享受政策;在平时发放工资扣缴个税时就可以填报扣除,如果平时没有时间填报,也可以在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税汇算期间,一并填报扣除;既可以自行登录手机个税APP填报,也可以将有关信息转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从3月29日开始,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税APP填报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截至29日12时,已有超过100万纳税人完成了填报。税务部门设计了醒目友好的操作界面,纳税人只需简单几步操作即可完成填报。
纳税人重点要填报相关子女的身份信息,可以选择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护照等个人证件进行填报。
该项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后月份发放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最后,税务部门提示:婴幼儿照护专扣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个税汇算中不能填报,请纳税人知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